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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雯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1,(1):50-52
监狱法文化的孕育、衍生和发展始终以监狱行刑、罪犯服刑及其双向互动过程为整合基础。罪犯既是我国监狱行刑活动目标的焦点,又是我国监狱行刑系统赖以有效运作的支点,也应当成为我国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逻辑起点。现代监狱法律关系和现代人权思想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人权性的监狱行刑宗旨无疑是现代监狱法文化的主干和核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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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倩冉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5,(6):72-79
精神障碍患者犯罪是遗传、疾病以及各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下产生的结果,其犯罪行为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对其采用一般性的刑罚方法难以达到理想的教育改造效果。依据精神障碍犯罪人的自身特点,在行刑个别化、行刑社会化理念的指导下设计、完善刑事处遇措施以帮助精神障碍犯罪人驱除犯罪原因,重新融入社会生活。根据具体案件的差异将精神障碍犯罪人刑事个别化处遇完善分为社区矫正制度完善与监狱矫正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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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雕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7,(6):40-45
行刑社会化在我国必将得到进一步的普及和推广。本文在比较分析了目前有代表性的几种行刑社会化概念后, 认为行刑社会化是为了弥补监狱行刑方式的缺陷, 充分体现现代刑法确保人的价值和社会的价值统一的精神, 对条件合适的罪犯适用非监禁刑, 使其在社会上得到教育改造, 并使社会最大限度地参与罪犯矫正事业, 从而使刑事执行与社会发展同步, 为罪犯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的一种行刑方式。文章接着从罪犯改造的目的性、可能性、正当性三个方面分析了行刑社会化的内在逻辑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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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以来,行政执法领域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日渐受到公众关注。本文主要从行刑衔接的法律依据、程序、证据转化条件和原则切题,指出了行刑衔接不畅,存在法律制约,以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实践活动中配套监督审查机制及激励考核机制不完善、执法队伍素质有待规范等问题。由此提出了完善行刑衔接法律规定,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完善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开展联合执法等建议,以期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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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的社区矫正工作自试点以来,成效显著,获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但也出现社区矫正缺少法律依据,人、财、物力资源不能满足社区矫正的现实需要,监督管理的刚性、惩罚性不足,教育、矫正、帮扶的质量和效果有待提高,以及社会对社区矫正认识、理解有误区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专门的社区矫正法,云南省应该保证人、财、物力资源能满足社区矫正的实际需要,探索各种措施提高监督管理的刚性和教育、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并加大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社区矫正,以期推进云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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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辑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20,(2):25-25
3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打击“炒猪”行为保障生猪养殖业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加大对“炒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炒猪”团伙或“炒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通知要求,加强行刑衔接,加大对“炒猪”行为的打击力度。各地农业农村、公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运输、屠宰病死猪,恶意传播动物疫病,随意散播疫情谣言等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形成监管及侦查打击工作合力。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梳理,认真组织核查;通过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接访举报等方式,对辖区内是否存在“炒猪”团伙或“炒猪”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生猪养殖、经营、运输、屠宰环节发现的“炒猪”行为线索坚决严肃查处;发现涉嫌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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