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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农业水权的保障功能与流转风险等政策依据,现行法就农业水权的流转制定了诸如"流转主体限于内部成员之间"等大量限制性规范。私法视域下,农业水权具有用益物权性质,享有充分的法律上的处分权能。依权能分析视角检视,既有限制性规范的存在已体现出诸多不合理性。为此,可尝试采取强化农业水权的经济功能、扬弃现行法中的相关限制性规范以及加强政府对流转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举措,实现农业水权流转限制性规范的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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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实用技术》2014,(10)
作者在现实的品种权及其案例中发现,特定的品种权客体有着多方面和多环节的价值。我国现行的品种权制度和有保留加入的UPOV公约78文本,根本不涉及植物新品种的收获材料,没有赋予品种权人在收获材料所创造价值方面的权利。我国尚未加入的UPOV公约91文本,尽管将植物新品种权的权能扩大到了植物新品种的收获材料,但是,在其上设置权利的使用行为和物质只涉及观赏和用收获材料制造的产品,不涉及其气味和所含物质的提炼。而本文所论及植物新品种的价值,主要的恰恰就是其特殊气味功能的利用和对其作为原料的收获材料所含特定物质的提炼。因此,笔者建议立法应该将植物新品种权能扩大到特定植物的特定气味功能和作为原料的收获材料所含物质的提炼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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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的价值及行为形成机制出发,分析认为影响林业发展的核心因素是产权安排,目前我国林权制度存在所有权主体虚置、林地产权的各项权能边界不清、林地权属四至界限不清等问题.发展社会林业,必须界定出明晰的林业权能边界,强化林地使用权,保障四大权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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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制度在我国长期缺位,自留地相关纠纷的处理缺乏法律依据,造成管理上的混乱,所以完善自留地制度刻不容缓。自留地制度的根本任务是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应以该根本任务指导自留地制度的完善路径:一是明确自留地使用权的具体内容,即自留地使用权不限期限、不得设立担保物权、自留地因自然原因灭失的应当重新分、不得将自留地用于非农建设及出租;二是尽快对自留地进行全面的重新确权,建立自留地动态分配机制;三是健全自留地制度的争议解决机制,强化村委会在纠纷解决方面的基础作用、界分政府部门在处理自留地争议的职责、完善自留地制度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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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林权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林权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统称,是以森林、林木、林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为内容的物权.当前的林权法律制度收益权实现途径、处分权的限制等方面存在不足,要以保障林权人利益为出发点,建立权属明晰、收益保障、流转自由、限制合理的林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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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制度和实践层面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被取代、权能被国家干预和限制的具体表现,揭示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现象,并进一步指出在农村公共服务发展、农民个体利益保障和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造成的深刻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改革的应有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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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县之一,义乌市率先探索农村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置”路径,其实质是拓展宅基地的产权权能。通过落实农村集体所有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极大地拓展了宅基地所有权、占有权、处置权、收益权等权利、权能。但是,也存在权能拓展不充分与权力运行失范的双重困惑,需要细分宅基地“三权权属”,加快相关法律衔接,规避“适度放活”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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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卓然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5,(2):12-15
孙中山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权能分治”学说。在“权能分治”学说中“人民有权、政府有能”是“权能分治”的主要内容;“五权宪法”是“权能分治”的具体体现;“建国三时期”是“权能分治”的实施方案;三民主义是“权能分治”的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