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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6号)第十五条明确规定:“非法实施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等行为,牟取经济利益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从长期的实践中看,这条司法解释同样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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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县供电公司2010年5月查处的一起窃电刑事案已于9月10日审结,被告人宗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人民币。窃电者被判刑,这在南昌县乃至江西省尚属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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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绿色资源越发受到人们的重视,城市绿化美化观念盛行,对树木的需求很大。巨大的市场需求带来了高额的利润,进而催生了非法采挖树木的恶风。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出现非法采挖林木行为,这严重危害着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应严厉打击。但现实中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常常因为情况复杂而遭遇各种困境。由此,在定罪处罚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成为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贵刊2011年第4期鲁八林《关于如何适用法律办理盗挖林木案件的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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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07年7月4日晚上11时许,犯罪嫌疑人钟某组织民工盗窃某林场的木材,在民工将木材装车过程中被某林场的护林员发现,并马上向单位报告派人来增援.林场的工作人员到来后,在离钟某装木材约200米处的必经路口守候.当钟某装好木材运输过程中,在路口被林场的工作人员现场抓获.经检尺测量.共计盗窃杉原木8.471立方米,价值3558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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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倌党某和田某合伙把朋友的羊和自己的羊一起偷走卖掉后,却自作聪明贼喊捉贼和朋友一块去报案,谁知弄巧成拙。偷鸡不成蚀把米,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党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孟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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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采伐他人所有的林木行为的定性可谓是近年来刑法理论和实务界的一大难题。刑法学泰斗、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在其《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一文中认为"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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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腾飞发展,各地大中小城市绿化美化工程的大力开展,盗挖大树的案件屡屡发生。而这样的大树以株论价与普通林木以材积计价方式存在天壤之别。因此,再以立木蓄积作为盗挖大树案件的立案起点,就有失公允、有违法理了。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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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两个月前,我丈夫驾驶自家轿车时因未随车携带行驶证,轿车被交警扣押,放在交警队的大院内。由于家中急于用车,我丈夫就趁交警队大院的值班人员不注意,将自己的轿车开走了。最近,法院以盗窃罪对我丈夫判了毋8。请问,我丈夫开走自己的车,也算盗窃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