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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从实施“两改一同价”工程以来,农电系统的供用电状况发生了引人注目的变化,特别是在处理诸如产权、窃电、偷盗电力器材、架设线路用地、确保线路走廊安全、触电伤亡等案件中,存在着法律依据不全、法律条文表述不准确、法院频频错判等情况,致使供用电双方都造成了财力和人力上的浪费。因此,广大农电系统以至整个电力行业包括用电户,都渴望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电力法规体系,以便早日实现安全用电、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2.
吴国贤 《农电管理》2014,(11):51-52
<正>随着用户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有关用户间因房屋租赁、买卖导致的用户户名变更以及产权变更问题日益突出,1996年出台的《电力法》和《供电营业规则》相对明确了产权界点以及在电力行业的更名、过户,为用户在用电领域中发生需要变更户名或者过户时提供了业务依据和法律支持,尤其《供电营业规则》更是电力企业的在营销线上的服务标准。不可回避的是,《供电营业规则》制定的不可能尽善尽美,其中还有一些模糊地带需要我们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3.
荣成 《农村电工》2003,11(12):16-17
1案情简介某食品厂由于受市场影响,产品严重滞销,经营状况恶化,导致欠某供电公司电费达60余万元。若不及时采取措施,如该厂破产倒闭,供电企业将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供电公司依据《电力法》、《合同法》规定,通知该厂于3日内交清电费,同时告知用电客户,由于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供电企业已具备《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定条件,用电方必须为下期用电电费提供担保,否则将中止供电。该食品厂交清了电费,却拒绝提供担保,供电公司按规定程序中止对该厂供电。该食品厂以供电公司停电属违约行为为由,向某法院提起民事…  相似文献   
4.
<正>乔文已在农电战线上奋战了15个年头,先后从事过抄表、业务接洽、运行检修工作,现为宁夏彭阳县供电公司城阳供电所所长。这位外表文质彬彬的斯文所长,在领导眼中,是一名有担当、有作为的供电所所长;在同事眼中,是一名业务精、重创新的业务骨干;在用户眼中,是一名有爱心、肯奉献的电力员工。苦练功内外兼修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带好团队,团队负责人的业务技能水平不仅要好,更要精。因此,乔文注重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乔文最大的爱好就是读书,他的床头摆着《电力法及配套规定汇编》《农村供电所人员上岗培训教材及题  相似文献   
5.
2014年11月11日,江津供电公司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启动依法治企综合专项检查以及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彻底清除各类不规范问题和风险。这是江津供电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依法从严治企力度的具体体现。依法治企是企业科学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近两年,江津供电公司在依法治企工作中,严下功夫,筑牢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道防线,将依法治企始终贯穿在生产经  相似文献   
6.
当前电费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韦雅 《农村电工》2003,11(8):18-18
1现阶段电力客户欠费的主要特点1.1客户欠费是一个普遍问题,在欠费客户中既有困难行业、困难企业,如煤炭、有色、冶金等行业,也有效益良好的行业,如石油石化、铁路、餐饮娱乐、公用事业等。1.2客户欠费的数额巨大,清欠电费存在长期性和反复性。目前客户欠费虽比最高峰时有所下降,但清欠电费的难度很大,很难在短时间内完成。同时由于客户的经营状况、交纳电费能力随着整个社会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变化而变化,具有不确定性,经常出现前清后欠的问题,部分地区和客户欠费还有上升趋势。1.3一些长期拖欠电费,数额巨大的客户普遍经营状况很差,处于停产…  相似文献   
7.
电力产品具有产、供、销同时完成的特点。营销管理是电力企业最后一个工作环节,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电力企业的发展、资金的回笼以及企业的供电经济效益。电力企业开展供用电营业稽查工作,是电力企业贯彻《电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内部营销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堵漏增收的重要手段,也是整顿、净化电力市场、打击不法客户违约及窃电行为、[第一段]  相似文献   
8.
众所周知,电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所谓特殊是指它生产和存在的方式,电力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但却是客观存在的,是一种无形的物;同时,电力不能储存,随产随用,即生产与使用必须同时进行,所以购售电双方必须密切配合。当前,规范发供电企业购售电行为的主要法律文本就是《电力法》、《购售电合同》等。  相似文献   
9.
案情介绍2007年8月22日上午,家住合肥市蜀山区的范某在当地一条河边钓鱼时,鱼竿不慎碰到河流上空的高压电线,范某当场触电身亡。事故发生后,范某的家属将事发地电力设施产权人某供电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40万余元。被告某供电公司辩称,范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该具有认识和判断能力。且范某在高压线附近钓鱼属违法行为,供电公司没有任何过失,不应承担范某身亡的赔偿责  相似文献   
10.
电是商品,是国家财产。窃电应以盗窃罪论处,它符合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是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具有应受惩罚性。同时,窃电还符合盗窃罪的四个基本特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是公私财物。社会上有一种说法,盗窃罪盗窃的是有形物,而电是一种无形物,因此,窃电不是犯罪。此论于法无据,于实不符。我国刑法虽无窃用电力罪,但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电力法》也明确规定,盗窃电能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其一。说电是无形物本身就不科学。任何物都是有形的,电是物质运行(即电子运动),是我们肉眼看不见而客观存在的物质,是电力部门投巨资利用煤、水、风、潮汐等一次能源转换而来的二次能源,此其二。电力有经济价值,是进入产供销流通领域的商品,此其三。因此,窃电构成的是盗窃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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