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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地处浙南沿海,交通方便,经济较发达,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21%.全县年出栏肉猪8.2万头,出栏率105%;年消费肉猪18万余头(需调入肉猪10万余头).全县现有检疫员34名,年检疫活猪8.4万头,生猪白肉9.3万头,检疫到站率活猪为46.7%,生猪白肉为51.7%.
1 主要问题
1.1 管理体制不顺按照<动物防疫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的规定,平阳县有关部门将县畜禽防检站列为法定授权组织,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编制和相应人员,独立的经费预算,固定的办公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而该县畜禽防检站为农业局内设机构,经费、编制并未完全独立.此外,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检疫员应归县畜禽防检站直接领导.但该县检疫员全部为乡镇兽医站人员兼任,人事归乡镇政府管理,结果原来检疫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当地政府争着管,检疫收入较少的山区乡镇大家都不愿管,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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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阳县通过认真贯彻《种畜禽管理条例》,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充分发挥良种优势,努力提高种畜禽生产水平,使商品猪良种率达80%,家禽良种率达90%以上,进一步推动了畜牧业向专业化、商品化、良种化、规范化方向发展。1 种畜禽生产特点1.1 种畜禽场规模不断扩大 自80年代从上海引进200羽罗斯蛋鸡建立良种基地开始,全县已建立12个种禽场、10个良种猪场和1个省一级种兔场、3个县级种兔场、1个种羊场、4个温州水牛基地场。1.2 珍稀种禽生产发展较快 为满足消费者需求,近年来珍稀种禽规模生产发展较快,12个种禽场中已有4个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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