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篇
  免费   0篇
综合类   1篇
  201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苟家骅 《甘肃农业》2016,(11):44-46
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按照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布设不同部位水土流失防治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不区分主体设计中界定为水土保持的措施和方案补充措施),措施布设应以文字说明和图纸表示,并进行典型设计。在各区中分对开挖、排弃、堆垫的场地必须采取拦挡、护坡、截排水以及其他整治措施。对弃土(石、渣)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在专门的存放地,并按"先拦后弃"的原则采取拦挡措施,不得在江河、湖泊、建成水库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布设弃土(石、渣)场。在施工过程必须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迹地应及时进行土地整治,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其利用功能。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