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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鄢陵县彭店乡新庄村一,二组共有岗地1.2公顷,为许尉高速公路中铁十三局第四标段协议取土用地。2003年12月,该村村委会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签订了以青苗费每公顷18000元,复耕费每公顷3750元,土方价每方0.8元为主要内容的取土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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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53条规定: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村民.应向本村村集体提出申请,经本村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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