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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于1993年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七年多来,按照区党委"1234610"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新路子,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提高了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完成改造中低产田(地)146.6公顷,造林246.6公顷,扩大经济作物种植3120公顷.项目区累计新增粮食1465.65万公斤、油料43.4万公斤、水果2162万公斤、产肉(鱼)187.3万公斤,新增农业总产值12179.62万元,年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加364元.项目区基本建成了:"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科技领先,结构合理"的农业生产新格局,走出了一条持续发展的"希望之路".农业综合开发推动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1999年全县农业总产值15.49亿元,产粮2.34万吨(连续七年增产),水果产量11.88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3646元,位居全区前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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