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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有福利保障性以及身份性。中央立法的缺位与地方法规的冲突使得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互分离,司法裁判中冲突不断。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继承,学界存在肯定说、否定说与妥协说。否定说存在着违背改革趋势以及解决路径的局限性。肯定说则充分把握了改革的趋势,在宅基地用益物权的价值需要以及宅基地居住保障功能的弱化基础上,肯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并建立良好的退出机制、有偿有期限的使用机制能够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以及内外的实质公平,推动乡村振兴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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