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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机行政违法的分类(一)农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农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这是以农机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为标准来划分的。农机行政主体的违法与农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引起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在内容和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农机行政主体违反农机行政法律规范,称为违法行政。违法行政可分为农机行政机关的违法行政、农机执法人员违法行政和被授权组织的违法行政。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表现为必须作为而不作为的违法、不得作为(禁止性法律规定)而作为的违法。(二)作为农机行政违法和不作为农机行政违法这是以行为的方式和状态为标准来划分的。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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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机行政违法的后果农机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导致农机行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失去法律效力,并由此引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农机行政主体承担农机行政法律责任的主要方式是:1、纠正行政违法行为;2、由于行政违法行为对农机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的侵害给予行政赔偿。农机行政管理相对人承担农机行政违法责任的方式是:1、给予相应的农机行政处罚;2、由于行政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侵害的负民及赔偿责任;3、行政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负刑事法律责任。五、农机行政主体违法的具体表现形式(一)行政失职农机行政失职,是指农机行政主体及其执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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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机行政处罚的概念及原则(一)农机行政处罚的概念农机行政处罚,是指农机行政机关及其法定组织依照农机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对违反农机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范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一项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处罚在农机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运用。正因为如此,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农机行政处罚。农机行政处罚具有四个特点:1.行政处罚是特定行政机关的行为。具体违法(违章)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由哪一级机关处罚,都必须由法律规定或者授权。除行政机关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在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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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机安全村"活动是农业部张宝文副部长对全国农机监理部门提出的今年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其目的就是要在广大农村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桥头堡,从而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创造安全、宽松的生产环境。贵阳市乌当区农机部门在农机安全乡村建设活动中已开始了有益的探索,并且这种探索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农警共建,即农机监理和公安交警齐抓共管乡村农机和交通安全,共筑农村安全防护网。去年一年的实践证明,农机和公安交警部门共管这种形式有力地推动了永乐乡的农机安全工作和农机安全示范乡的建设。材料显示,2002年永乐乡没有发生重大农机事故…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