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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朝的茶法     
清朝延续明朝茶法。明朝茶法分为官茶、商茶、贡茶三类。所谓官茶,就是将茶储存在陕、甘边境一带,用以换取马匹;所谓商茶,就是由政府发给商人引票以课税。有的商人直接到户部(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财政收支等事务)领引票经销,亦有小贩就在本地州县领引票行销,有的州县承受引票,没有商人可给,而把引票发给种茶园户经销。户部宝泉局铸印引票,写明条款,由各省预期请领引票,当年办理当年经销。每百斤茶叶为一引,不够百斤的称为“畸零”,另给护贴。发行过“畸零”护贴的收入都要上缴户部。凡是伪造茶引,或是作假茶贩卖,以及私与外国人买卖的,都要按法律治罪;所谓贡茶,就是每年定额进贡皇帝的茶。  相似文献   
2.
清朝的茶稅     
茶税取之商茶。清朝的商茶,是由政府发给商人引票以征收课税。引票是由户部印发,写明条款,由产销茶叶的省份予期请领,当年办理,当年经销。有的商人可直接到户部领引票经销,亦有小贩就在本地州县领引票行销,有的州县把引票发给种茶园户经销。每百斤茶叶为一引,不够百斤的称为畸零,另给护帖,领取引票时都要按规定交纳课银。嘉庆以前,每年征收的课税,江苏发引票给江宁批发所及荆溪县的张渚、湖汉两巡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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