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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是“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198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绥宁县设立了黄桑省级自然保护区,2005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8年,黄桑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正式挂牌成立。近年来,管理处紧紧围绕该县提出的“发展绿色经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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