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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9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增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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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19日,东安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增杰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刘增杰系东安县花桥镇白井村农民。1999年5月初,他涉足木材生意,伙同刘增祥(已判刑)、周承炎(已判刑)、卿志佐(另案处理)等人,以5.5万元山价购买了东安县南桥镇马皇村林场“龙庙”山场的杉树。双方约定:采伐手续及税费由买方负责。当月下旬,被告人刘增杰等4人在仅办理了200立方米杉树采伐指标的情况下,雇请劳力将所买青山全部砍伐。经林业技术鉴定,刘增杰等4人超砍杉树蓄积279.5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刘增杰因涉嫌滥伐林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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