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阳城县国有苗圃属于差额预算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阳城县林业局,法人代表元家锋。苗圃主要担负着全县优良苗木培育、技术推广和绿化施工任务。苗圃建于1959年12月,圃地位于町店镇大宁村沟芦苇河畔。全圃在职职工17人(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2名、技师1名、高级工4名、中级工3名、初级工3名),离退休职工3人。目前拥有圃地9.80hm2,可育苗地4.80hm2,现有房屋60余间、水井1眼、水渠1200m、车辆2部、固定资产89万元、流动资金130万元。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