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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林业立法对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健全的林业立法是林业执法和司法的保障,但当前的立法却存在欠缺对地域特殊性的考虑、欠缺公众参与性、欠缺对行政部门义务的规定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在立法时充分考虑地域差异性、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增加林业部门的义务并具体化等措施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2.
43.
指出了目前我国不乏在遗传资源领域开展的相关立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但是相关进展并未在药用植物遗传资源保护领域发挥显著的作用,目前我国药用植物遗传资源的法律保护仍然没有摆脱工业文明时代法律保护传统思路的束缚。以生态文明观为指导,建议完善药用植物法律保护体系,针对药用植物遗传资源单独立法;建议建立药用植物遗传资源数据库,以期保护我国药用植物遗传资源,守护自然界生命的底色。 相似文献
44.
农业科研经济立法管理势在必行湖南省农科院科技情报研究所刘建柏,邓端云一、强化农业科研经济立法的必要性强化农业科研的经济立法及其管理,是农业科研经济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这个问题更为突出:第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相似文献
45.
加入WTO后中国种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在即。“入世”将不可避免地对我国现行经济运行体制、方式和行业结构、运作及管理产生深远影响。农业首当其冲 ,作为农业重要基础的种业也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全面、准确、客观分析“入世”给我国种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并以此为基础未雨绸缪、善谋对策 ,对确保我国种业健康、持续、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预期影响1 1 机遇1 1 1 促进中国种业外向化、国际化发展趋势 ,有利于运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部署 ,加快我国种业融入国际竞争格局的步伐我国种质资源具有品… 相似文献
46.
作为成功进行植树造林、迅速实现国土绿化的国家,韩国实现森林生态修复的良好经验和森林管理政策获得世界瞩目。文中对于法律层面的韩国森林立法进行分析,并比较中韩两国森林立法异同。韩国森林立法已构建出较为完善的“基本法+单行法”体系,即以《森林基本法》为基本法、以《森林资源法》等19件专门法律为主干。中韩两国森林立法既体现出差异性,又存在共性。两国森林立法在体系化建设、政府职责、森林功能的规定、森林类别的界定等方面表现出显著不同,而在法律渊源、立法价值取向、林地管制和林木采伐制度、林业规划和经营方案制定等方面则体现出共性。韩国森林立法体系建设对完善我国森林立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我国未来的森林立法应加强体系化建设,特别是针对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领域要增加专门立法。 相似文献
47.
温宝璇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4,(3):85-89
近年来,我国恶意诉讼的兴起给我国司法秩序与诚信建设带来严重损害。恶意诉讼是指诉讼当事人故意构筑虚假事实或虚构证据,利用程序来支持自己不当诉求的行为。民事诉讼中存在着立案受理制度不完善、证据审查与撤诉处理不规范、恶意诉讼的行为及后果规定不健全、第三人滥用撤销之诉等问题。总结完善我国恶意诉讼的法律规制的路径包括加强立案中的诉由、证据和法律关系的审查,完善撤诉审查制度,设立诉讼保证制度,建立恶意诉讼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明确恶意诉讼的损害赔偿范围;确立诉讼告知制度等。 相似文献
48.
农村城镇化生态风险法律规制的规范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讨如何在转型期的城镇化进程中,有效应对以生态风险为代表的各类风险,对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伴随着人口的聚集和工业的进驻,农村城镇化既会带来环境污染的不断累积,也会造成自然资源的大量耗费,同时也会占用大量的生态空间。基于对这些生态风险现状的分析,阐明我国在应对农村城镇化产生的污染累积性生态风险、资源耗竭性生态风险、生态空间占用性生态风险及复合型生态风险时,固然会受到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但更主要是因为出现了法律规制失灵的困境,存在着应对生态风险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司法救济效能有待提升、行政监管能力有待加强等滞碍因素。为有效规制城镇化生态风险,应以规范分析为进路,以法制生态化为方向,从完善生态立法,增强生态司法效能,提高生态执法能力等几个方面提出消解城镇化生态风险法律规制滞碍因素的具体对策。 相似文献
49.
50.
禁牧休牧已成为保护和培育生态植被的一种主要方式,是遏制草原荒漠化的有效手段。相对于禁牧休牧的制度需求,其监管立法却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完善,本文从立法层级、监管体制、法律责任等方面分析了禁牧休牧监管立法中存在的问题,着重论述其完善途径,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