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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父母有我和我姐姐两个子女,姐姐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之前已经嫁到邻村,并分得了土地。我村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分给我父母和我共3口人的土地,我在2006年把户口迁到了县城。2009年我父亲去世,今年年初我母亲也去世了,因我已不是农村户口,现在村里要收回我们家的承包地。请问,我和我姐姐是否可以继承父母的承包地?村里收回我家的承包地是否合法?答: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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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湖南农业》2015,(2):35
松江是江南著名的鱼米之乡,是上海市重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之一。据统计,到2013年底,松江区有家庭农场1267户,经营面积1万公顷,占全区耕地面积的90%。松江区家庭农场经营模式得到了中央和有关方面的肯定。一、松江区家庭农场的主要特点1.家庭经营松江区明确提出,家庭农场经营者必须是本村农户家庭、且户口簿上有两人以上农村户口,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经营土地再转包、转租给第三方经营。除季节性、临时性聘用短期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