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95篇 |
免费 | 5篇 |
专业分类
林业 | 13篇 |
农学 | 1篇 |
基础科学 | 3篇 |
1篇 | |
综合类 | 69篇 |
水产渔业 | 3篇 |
畜牧兽医 | 9篇 |
园艺 | 1篇 |
出版年
2023年 | 1篇 |
2022年 | 1篇 |
2020年 | 6篇 |
2019年 | 3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1篇 |
2015年 | 3篇 |
2014年 | 6篇 |
2013年 | 3篇 |
2012年 | 6篇 |
2011年 | 9篇 |
2010年 | 5篇 |
2009年 | 4篇 |
2008年 | 9篇 |
2007年 | 9篇 |
2006年 | 8篇 |
2005年 | 8篇 |
2004年 | 5篇 |
2003年 | 3篇 |
2002年 | 3篇 |
2001年 | 1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867 毫秒
51.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断增多,加强对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建
设变得日益重要。文章以此为分析对象,首先对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介绍,接着分析
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论述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的建议,
以便可以更好的挽救未成年人,使他们拥有更加美满的人生。 相似文献
52.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虚假诉讼的情况,行为人为了达到某些不正当的目
的,采取捏造的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骗取法院的裁判文书。虚假诉讼具有极大
的社会危害性,它不仅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的扰乱了司法秩序,长此以往,使得人们对
司法公正失去信心,从而极大的损害司法公信力。为了规制日益增多的虚假诉讼,2015 年《刑法
修正案(九)》中增设了虚假诉讼罪,并对该罪的犯罪构成、量刑幅度、单位犯罪以及同时构成他
罪和司法工作人员触犯该罪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是我国刑法首次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明确的
刑法规制,使得惩处虚假诉讼行为有了确切的依据。 相似文献
53.
戴林久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3,(2):52-54
危险犯的犯罪中比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停比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比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其时间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对于犯罪过程”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对于危险犯而言,其中比形态分为三种类型,即:预备阶段的犯罪中;;实行阶段的犯罪中 ;完成实行行为、法定危险状态尚末发生阶段的 犯罪中止。不同类型的危险犯犯罪中比的时空范围不同,即时间性条件不同,应区别对待。必须区分两个界限:即犯罪中比与犯罪末遂的界限,犯罪中比与犯罪既遂的界限,从而准确地把握危险犯犯罪中比的时间性条件,正确地定罪量刑,充分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54.
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广东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进行深入的思考,提出了调节犯罪成本和收益、控制野生动物犯罪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5.
董晓松 《云南农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3(6):11-16
从交通肇事中故意杀人切入,对基本犯罪可以引起作为义务予以证成,并对该类犯罪如何处理等价性问题进行了说明。在具体判断上,应将视野置于整个犯罪事实并加以通盘考虑,惟此才能既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又不使行为人获得刑法处断上之不当利益。 相似文献
56.
王文锋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19(4):15-17
破坏生产经营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其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破坏集体生产罪与破坏生产经营罪彰显的是新旧刑法罪名的改变和法定刑期及体系归属的调整。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其客体是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分罪与非罪,把握该罪与自然事故、一般事故的区别。 相似文献
57.
58.
云南省西部的怒江州、保山市和德宏州1 121 km的边境地区,是重要的国际大通道"史迪威公路"的入境点,也是非法贸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主要入境点之一,更是打击走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主战场之一。调查研究了该边境地区2005~2011年期间的涉案野生动物资源情况(不包含保密案件),共统计168起案例,涉及64个物种、累计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例382次。研究表明:(1)高消费的市场需求,刺激着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2)营集群生活、逃跑缓慢的动物更容易受到大量的猎捕;(3)国家Ⅱ级保护野生动物的涉案频率高于其他物种。(4)滇西边境地区涉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正向高利润、集团化、网络化发展,且具有隐蔽性、反侦查的梯队"接力"等规律特点。进而,提出了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增强森警战斗力,多警种联合作战,争取境外警方协作等保护对策。 相似文献
59.
跨境野生动物非法贸易所具有的低风险、高收益等特性,使得职业化犯罪团伙涉足跨境野生动物犯罪。跨境野生动物犯罪,不但加剧大量珍稀野生物种濒临灭绝,危及生态环境安全,而且还破坏国家的边境管理、海关监管、金融监管等制度,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打击跨境野生动物犯罪团伙,要完善国内不同执法机构间的协调合作机制,从国家层面推动与周边国家(地区)间的协作。 相似文献
60.
易明刚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2(1):57-58
本文运用比较的方法 ,针对国内外刑事立法上老年人犯罪主体年龄、责任能力、处罚作了深入探讨 ,对司法实践中有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