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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李德勇 《新农村》2008,(2):35-35
编辑同志:我和我丈夫在某市和平路有闲置房屋一间,近年一直出租给王某居住。租赁期限快到时,王某找到我丈夫,要求把这间房屋卖给他,价格适当高些也行。丈走回来和我商量,我考虑到房屋位于繁华地段,以后肯定能派上大用场,于是决定不卖。可是我丈夫经不起王某的软磨硬泡,竞背着我把房屋卖给了王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直至我去催促王某退房时才知房屋已被卖掉。请问丈夫单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有效吗?我还能收回房屋吗?  相似文献   
52.
薛勇 《农家顾问》2004,(10):56-57
多年来的农机工作实践和耳闻目睹,我发现很多农机手存在许多不良心态,发生了和潜伏着大大小小的事故和隐患,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和广大农机手的警醒和思考。  相似文献   
53.
交通事故,难以预料,因此,车主不应随意将车辆借出,特别是车辆出售时,若不及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会给原车主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和较大的经济损失。下面二例肇事案会为您敲响警钟:卖车莫忘过户。  相似文献   
54.
1995年我从农村进城做生意,有了积蓄后,想在县城买套住房,经人介绍我与罗某在1998年7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按协议付清了购房款,罗某就按协议将房子和房屋产权证交给了我,但一直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相似文献   
55.
人、车、路是道路交通的三要素,而人在道路交通安全中又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驾驶员除了要有过硬的驾驶技术外,还应有丰富的行驶经验,特别注意以下几种“人”:  相似文献   
56.
王章 《湖南农业》2004,(7):24-24
近来,一些车贩子把废旧农用运输机车,加以美容包装打扮成“新车”模样出售。在部分偏远乡村,一些农民机手,私下进行交易,通常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车,却不办理机动车转移过户手续,一旦出事故,有可能给原车主造成惨重经济损失。2004年2月上旬,一蒋姓的夫妇来到省农机管理部门,捶胸顿足,哭诉花钱买教训的经历。  相似文献   
57.
辛祥 《新农村》2009,(7):35-35
编辑同志: 一周前,我从朋友王某手中购得二手桑塔纳轿车一辆,当场付款,当场交车,只是没有马上办理过户手续.想不到,由于过户不及时,却给我惹来麻烦.两天后,我在驾驶这辆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受损严重,而且事故责任全部在我.事发当时,我第一时间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派人到了现场勘察.不料,当我请求保险公司理赔车损险时,保险公司却说,投保人是王某,凭什么你来理赔?我便要王某前往,保险公司又以车辆已转让为由拒绝.请问:仅仅因为未办过户手续,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吗?  相似文献   
58.
2008年3月份,,耿某与缪某签订了一份车辆买卖协议,双方约定:由缪某购买耿某的“时风牌”拖拉机一辆;商定该车价款为5000元;车辆交付后由缪某承担该车的运转费用;协议签定后,耿某于2008年3月份将该车交给缪某占有使用,缪某亦向耿某交付了5000元车款。但该车未过户,其户主为耿某。自2007年9月份至今,该车的养路费耿某一直没有向有关部门缴纳。  相似文献   
59.
2007年9月,原告李某购买了一辆低速汽车,购买后,在某保险公司给车辆上了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6个月后,李某将该车转让给了本村的徐某。随后,李某与徐某一起前往交警队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不料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案发后,李某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保险公司以车辆转让车主未事先通知义务为由,拒绝赔偿,李某遂诉至法院。  相似文献   
60.
为提高农机科学维修保养效果和安全运行机制.农民应对使用的农机建立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有:1.购买农机的商家及发票、“三包”服务卡、使用操作说明书、落户过户手续及各种票据:2.农机磨合情况记录、日常油耗、工时及工作状况等:3.维修保养记录、大修小修所花费用等:4.大小故障发生的原因及其排除方法、各类农机事故产生的原因及其经验教训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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