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33.
根据司法的实践,房产作为遗产,在继承方面,易产生误解。1.把多人共有房屋,当成一个人的遗产。张某成年后与父亲、继母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期间,盖平房五间。父亲病故,张以共有继承为名,占有了全部房屋。该房应为张和父亲、继母共有。父亲去世,张只能继承其父的房产份额,且张的继母不但属于房屋的共有人,而且与张对张父的房产都有继承权,张的继母如无劳动能力还应当多分。对此继承法第26条规定: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2.把对公有房屋的承租权当成遗产继承。李某生前多年居住在单位的公房中,房改后没买该房… 相似文献
35.
36.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即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其特点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划分。因此,《合同法》征求意见稿原本规定,不动产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相似文献
37.
问:去年6月,我丈夫死亡.同年12月,我公公也去世,没有立下遗嘱.我孩子还未成年,在分割公公的遗产时,我认为孩子有权代替我丈夫享有继承权,但却遭到孩子叔叔和始始的反对,他们认为我丈夫生前因为经常打骂、虐待我公公而被判过刑,已丧失继承权.请问,他们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38.
39.
40.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5):141-143
继承权丧失法律制度是民法理论中"当事人不能因违法行为而获得利益"原则的具体体现。继承权的丧失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我国《继承法》中对继承权绝对丧失制度的规定过于粗糙和原则化;而对相对丧失制度的规定又限定的太窄。作为私法的继承法律制度,应以相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作为确定其行为性质的基准,同时又不失为社会公众评判的一般标准。为维护和稳定正常的继承秩序,捍卫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在修改《继承法》时对继承权的恢复要件改为由被继承人提出申请,由司法程序确认,并得到被继承人的宽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