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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2009年6月2日,被告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5万元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0天,如果李某到期不还将承担借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后李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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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执一词据《深圳法制报》载,某地一李先生为供电公司以拖欠电费为由对其住宅停止供电并收取电费滞纳金一事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认为,滞纳金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只有一种合同关系,欠费产生应该只是违约金。供电公司则认为,拖欠电费收取滞纳金合理合法,根据现行相关法规规章,均使用的是“滞纳金”,按欠费总额每日千分之一标准收取滞纳金也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原、被告双方在此问题上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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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立足社会的根本,农民工在就业中讲诚信也是其立身之道。然而,有些农民工却偏偏爱欺诈用人单位,不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而且也给自己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惹上赔偿责任。一骗取培训资格,必须赔偿损失【案例】一直经营红火的蓝月亮公司,对其技术人员有着特别的要求,即只有通过内部专门培训才有资格上岗,而该培训渠道为公司所秘密掌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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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某电力局在对某信用社催缴电费时,曾发送过这样的通知:“××用户:至××年×月×日止,尚欠电费××元,请在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供电所交清电费。逾期计收电费违约金,并中止供电。”该信用社收到该通知后,立刻交清电费,但拒缴违约金,并认为通知中表明只要交清电费就不再计收违约金。为此,双方发生争议并对簿公堂。2评析经了解,这个通知本意是用户交电费的同时再计算收取违约金,却因通知中只写明电费,并且声明“逾期”则“计收电费违约金”,从而引发争议。笔者认为,催缴电费通知书本质上是为了催促用电方尽快交纳所欠电费及基于合同产生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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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燕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6):105-107
违约金制度在实践中被广泛应用,但是关于违约金的性质,学术界一直存在较大争议,大体可分为赔偿性违约金说和惩罚性违约金说。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的性质规定并不明确,因而实践中引发了许多法律问题。为了能够让我国的违约金条款更具有指导性、操作性,有必要对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违约金的性质进行探讨,并对惩罚性违约金存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达成共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