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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刘某与我是同事,他平时喜欢开玩笑。一个月前,刘某见我丈夫来公司找我,而我正好出去会见客户且未带手机。为寻求刺激,刘某遂假装不知是我丈夫,乘我丈夫等我之机,"不经意间"向其"透露":说我有一名男友,经常在上班时间邀我外出,即使没有一同外出,也往往在网上聊得火热,间或在一起幽会。我丈夫回家后,先对我一番审问。因我拒不承认,他就对我进行一顿暴打,乃至以我品行不好为由,与我分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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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两年前我独身一人到省城打拼,认识了长我6岁的李某,并发展为恋爱对象。可是随着了解的不断加深,我感觉他不是我想托付终身的那个人,于是提出分手,但李某不肯。我实在受不了,悄悄离开了他。李某就发短信辱骂我,一个月里向我的手机发送侮辱性短信近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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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底,四川沪州市纳溪人余某到镇上赶集,在张某的商店购买白糖时趁其不注意多拿了一包被发现。后张某强行将余拉到街面上站在凳子上以“小偷可耻”之名示众,时间长达数小时,引起群众围观。余羞愧难当,从此总觉得他背后有人对他指指点点。后经人指点,他得知自己的权益遭到了张某的侵害,便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张赔偿精神损失6000元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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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佳公司是一家生产床垫的企业。由于种种原因,公司的产品大量积压,导致工人工资也无法按时发放。公司虽想到应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来促销产品,但此刻已难于承受大额的广告费用。一天,公司经理发现其一名员工酷似某小品明星,忽然心中一亮:何不利用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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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友谊屋业开发公司因炮制了一篇不实文章在四川鑫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新闻网等网络上散布,被成都市纺织品公司告上法庭.2005年1月25日,成都市锦江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友谊屋业、四川鑫丰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成都纺织品公司的名誉权,要求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并在网上刊登致歉声明赔礼道歉,恢复成都纺织品公司的名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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