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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在江西省兴国县城岗乡采访时,耳闻目睹了一件“趣事”,6户农民为保护生态环境,把家让给了野生动物,使野生动物有了一块生存的“乐园”,外迁的农户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该乡福昌村坑内村民小组生活着6户23口人。兴国曾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被中外专家称为是“江南沙漠”,经过十几年的封山育林,水保治理,兴国变得山清水绿,森林覆盖率由29%上升到69.3%。坑内组境内森林茂密,林木参天,以前难觅踪迹的野猪、麂鹿、野兔等野生动物经常在这里出没,并成群结对糟蹋村民栽种的庄稼,造成农作物一年比一年歉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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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黄大爷有3个儿子,老大、老三都在外地工作,多年来黄大爷和老二生活在一起。虽然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也会按时给老人寄生活费,但是照顾黄大爷生活起居的担子自然落在老二身上最近,黄大爷去世了。在分割遗产时,老二提出自己对老人在生活上照顾较多,多尽了孝心,应当多分遗产,而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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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老师: 五年前,我因为家庭生活贫困,把仅有3岁的女儿送给刘某收养,并办理了收养公证。近几年,我家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通过发展种养业,生活逐步富裕起来了,同时,我与丈夫也日益思念女儿,于是找到刘某,愿意补偿他部分生活费用,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将女儿还给我们抚养,但刘某夫妇由于没有生育子女,将我女儿视如己出,双方的感情非常好,所以拒不同意。请问:送养人可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吗? 赵丽赵丽同志: 我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