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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宜龙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6,(23)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今后,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食用问题农产品的消费者将获得赔偿。为了防止造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一旦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的,除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它们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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