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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安强 《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10(1):48-55
社会转型对我国国有林和国有林管理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课题,必须把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到我国社会转型的大环境中去进行认真谋划和统筹研究。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根据我国社会转型的形势和需要,对国有林的功能作用进行重新定位,以此为基础,解决好"谁来管理国有林"和"怎样管理国有林"两个命题,同时,在国有林管理体制改革中,要妥善处理国有林与国有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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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林业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社会地位不断提升。特别是近十几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风沙源治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林业重点工作,就其影响和作用来讲,已经超出了林业部门、林业行业的范畴,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林业改革发展形势的重大变化,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已经并将继续对我国林业和生态建设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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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林区具有"小社会"的特征,林区内外部的各种因素共同作用,使得国有林区的功能定位和林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济结构、人口结构、社会组织结构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标志着国有林区处在社会转型之中。国有林区社会转型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不仅事关国有林区改革发展,而且事关国家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因此对国有林区社会转型要加强引导、给予扶持、确保有序、系统应对,特别要改变原来行政命令为主、以权代法的管理模式,强化法律在国有林区社会转型中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其中要特别重视健全和完善国有林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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