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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因 1.林权不明确。每年冬春各级部门都要下达植树任务,为了完成任务,多数村只知道号召大量植树,而对林权问题却不予明确;有的人认为一确权,将来卖树所得收益大头归群众,削弱了集体经济实力;有的虽已确权,也只是口头说说,没有规范化的合同和协议。林权不明确,群众吃不到定心丸,管理树木的积极性就调动不起来;林权不明确,群众的责任心就增强不起来,一逢夏秋大忙季节,只顾收种庄稼,全然不顾田边地头的树林;林权不明确,大家爱树的觉悟就提不高,认为树是集体的,毁一棵两棵也无妨,使小树变成了番茄架、豆角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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