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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时日无多。我们都准备好了吗?虽然该法已经规定得足够详细,也许真正施行起来才会发现,有许多事情在施行前我们没有想到。不管怎么说,未雨绸缪,并非多余。认清自己执法主体身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规范上道路者行为安全的法律。第2条明确为“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可见是涉及全民的法律。此法自2003年10月28日颁布,规定2004年5月1日施行。这6个多月可以说是给凡出门上路的公民学习、理解、熟悉、准备的时间。农机主管部门是属于第2条规定的“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它不仅是被执法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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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3个年头,审议4次之多,在国家立法史上所罕见。2003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终于尘埃落定。出乎人们意料,围绕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的审议,在国家最高权利机构进行了一次空前的波及农业机械化管理体制的大讨论。这是在停止使用“1980年基本上实现农业机械化”口号二十几年之后,在国家高层又一次如此广泛地议论农业机械化。经过3次审议之后,《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被退回国务院重新修改。最终,吸收了全国人大常委们的部分建议,增加第121条款,确立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对上道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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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业来说,看到亮点就能看到希望。亮点,让人们坚定信念,增加勇气,树立必胜的信心。沿着亮点去拼搏,去奋斗,事业就会兴旺。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又一重大转折点和新的里程碑。然而,《道交法》在给农机监理事业带来千载难逢发展机遇的同时,也给农机监理工作带来新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农用车明确交给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后,农机部门的田检路查资格、行政许可权与农机执勤标志、服装等问题成为广大农机工作者最关注的热点。俗话说:“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事业成败关键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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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是我国不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制化的重要战果:它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加重视对人身安全的保护.并对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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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于5月1日实施,它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以及农机交通安全的依法管理跨入了新时期。该法明确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规定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检验、牌证核发,以及拖拉机驾驶人的考试、驾驶证发放,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它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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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出台,使农机监理部门行使职权的法律地位得以确定。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进一步完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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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颁布实施后,在农机监理系统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反响。这一方面由于该法首次确立了农机监理机构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为其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由于该法未能进一步授予农机部门在道路上对拖拉机行使安全检查权、违章处罚权、事故处理权等等,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机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难度,削弱了农机监理机构的执法力度,不少人认为,《道交法》与同年七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许可法》)的有关法律条款不符,产生了一片“两法”相悖的议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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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已于2004年5月1日起实施。《道交法》对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管理职能重新划分,原由农机部门管理的农用运输车划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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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己于5月1日实施,该法明确了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对农机监理部门来说,实施该法仍有一系列尚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如何顺利实施,关系到农机监理行业如何健康发展,关系到如何保护“三农”利益等一些深层次问题。一、农机部门在乡村道路对拖拉机实施执法检查的职责、处罚职责和道路外的农机事故处理的职责不够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牌证核发、年度检验、驾驶员的考试发证、年度审验等职责赋予了农机部门,但没有进一步明确农机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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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不断推进我国交通安全管理法制化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该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加重视对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对于人们反映和普遍关心的焦点话题有了法律意义的界定。该法更加重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建设服务型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就其中几个颇具新意的话题解读如下,以期共同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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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业来说,看到亮点就能看到希望。亮点,让人们坚定信念,增加勇气,树立必胜的信心。沿着亮点去拼搏,去奋斗,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前程无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下称《道交法》)已经正式颁布实施,这是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又一重大转折点和新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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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活动中,安吉县天荒坪镇农机管理站紧密联系实际,结合本职工作,求真务实,从优质服务入手,切实加强对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为确保农机作业安全,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农机事故发生,做了扎实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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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实施。该法的显著特点是。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精神,更加重视对广大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保护,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访题有了法律意义上的界定。对于建设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型公共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14个与农‘机驾驶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话题为切入点,与机手朋友共同学习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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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对农机系统(特别是农机监理机构)产生特别深刻影响的一部法律。如何既坚决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又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框架下灵活地开展各项工作,至今仍然是对农机系统的一个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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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于2004年5月1日颁布实施,江苏省东海县农机监理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004年,全县新入户拖拉机627台,新办驾驶证763人,拖拉机年度检验2514台,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108%,年审驾驶员2446人,完成100%,分别比2003年增加2.5%、1.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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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已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相关政策,针对当前农机部门普遍存在的关于农机监理事业及前途问题的一些疑虑,进行综合分析,提出了适应新形势,改变管理理念,促进农机监理事业发展的一些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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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颁布实施后,在农机监理系统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烈的反响。一方面由于该法首次确立了农机监理机构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为其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由于该法未能进一步授予农机部门在道路上对拖拉机行使安全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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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综述当前农机监理态势的《大浪淘沙的时代》一文,真个波涛汹涌,心潮难平。这是自《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对该法在农用车等执法情况全面而深刻的评述,是一篇少有的好文章。文章提出的一些问题,极具尖锐性和迫切性,既值得人们思考,也值得相关执法主体部门反思。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通过立法。经过5个月的筹备,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历时20个月。想当初,为了一个农用车的管辖权问题,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跨3个年头4次讨论,可以说争的是不亦乐乎。直到以拖拉机归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