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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近年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受理量持续增长。2019年,农业农村部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首次突破5000件,相当于最初10年的申请总和,年度申请量连续3年位居世界第一。品种创新是种业发展核心,保护品种权人权益是推动品种创新的根本保障。但是,伴随着我国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和授权量的不断攀升,种业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数量也在不断增加,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侵犯商业秘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非法经营等问题不断增多,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基于种子的特殊性,种业知识产权案件备受社会各界包括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  相似文献   

2.
中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发展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是农业知识产权中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在鼓励育种创新,促进农业和林业发展,丰富我国种质资源,保障粮食安全生产,提高农民收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等方面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1999年开始受理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至今已有21年,截止2019年底,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33,803件,授予品种权13,959件,品种保护在中国从无到有,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本文以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为起点,授权为终点,详细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的建立和管理体系,农业植物新品种权申请情况、获得品种权的流程和条件,并针对当前的问题提出,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延长保护期限、拓宽保护客体、全面放开保护名录以及加强品种保护相关的研究;二是构建完备的体系,建立一流的测试体系、已知品种数据库、一整套智能化的信息系统,以及在农业学科下开设植物新品种保护专业;三是鼓励全社会提高保护意识,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促进成果转化,积极参与品种权申请、许可转让、价值评估、纠纷协调、涉外事务等,营造有利于品种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良好氛围;四是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上升为法,设立专门独立的法律,建立一个“强保护”、“严保护”、“同保护”的大环境,鼓励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壮大民族企业,从源头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种业企业,翻开现代种业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3.
植物品种权保护与运用策略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种子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不可替代的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增效的关键。植物新品种保护作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原动力。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我国种业发展面临更多的机遇与挑战,为此必须加强种子产业组织创新,有效构筑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壁垒,增强种子产业市场竞争能力。笔者从分析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内容、特点入手,结合泰安市农星种业有限公司品种权保护具体运作实际,剖析品种权运营机制及其绩效,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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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4年8月29-30日农业部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的“首届全国农作物授权品种展示暨品种权交易会”上获悉:《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5年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育种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品种权申请数量逐年大幅度增长,截止到2004年8月15日,农业部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654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508件,年申请数量已跃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前十名。  相似文献   

5.
亢立平 《种子科技》2004,22(3):143-14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已正式实施,但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来看,2000年以前申请新品种保护的作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2000年以后无论作物种类或品种数量都直线上升.由此也可看出,知识产权保护已为越来越多的种业界人士所接受和重视.下面从育种者、种子经营企业、用种者三个不同的角度谈谈应如何应对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新品种保护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但从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发布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公报》来看,2000年以前申请新品种保护的作物种类和数量均较少,2000年以后无论作物种类或品种数量都直线上升。由此也可看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被越来越多的种业界人士所接受和重视。下面就从育种者、种子经营企业、用种者三个不同的角度谈谈应如何看待新品种保护。  相似文献   

7.
<正>近日,植物品种权国际申请平台在中国启动。植物品种权电子申请系统,简称PRISMA,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2017年1月建成的网上申请系统,旨在为育种人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申请品种权保护提供便利。"我国于2017年7月加入此系统,这为国内品种权申请人向国外申请搭建了桥梁,同时也为国外优良品种的‘引进来’提供了便利途径。"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周云龙说。  相似文献   

8.
农业部最新统计显示,自1999年6月至今年5月,农业部已陆续发布6批共62个植物种(属)类型的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植物新品种保护环境的不断改善使育种者品种权申请数量以年均30%的速度递增,今年前7个月外国企业和个人的申请数量达到54件,目前我国品种权年申请量已位居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第4位。  相似文献   

9.
高玲 《中国种业》2018,(7):15-17
正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加快推进变革,特别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近年来,我国种业快速发展,整体实力加快提升,实现种业国际化,壮大民族种业,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需要加强品种权保护;同时,随着我国品种权保护制度日趋完善,国外企业到我国申请品种保护的数量和种类不断增加。此外,要求中国加入1991文本的国际国内呼声日益加强。新形势下,如何为国内外企业或育种家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激发植物品种创  相似文献   

10.
自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正式实施以来,从事育种研发工作的科技人员积极性得到了很大的调动,品种保护意识也大大增加,目前来看,这种制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新品种的品种权申请量和批准量得到大幅度的增加,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对种子可获性和市场结构的影响,重点分析了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制定实施以来对种子产业发展特别是种子出口贸易的影响以及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1.
邓岩  陈燕娟 《种子》2020,(1):59-63
巴基斯坦种子立法起步较早,却未能根据产业发展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尤其是植物品种权保护制度的缺失,导致种业创新原动力严重不足。中国企业利用品种优势打开了巴基斯坦种子市场,深化发展则要面对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性问题。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市场占有率的同时,中国种业要着力布局资源、生产和育种合作,力争把巴基斯坦打造成为中国种业“走出去”的样板和基地。  相似文献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的战略前瞻和审时度势 ,破解了知识产权的盲区 ,消除了品种权人的灰色断带 ,为我国粮食安全奠定了民族种业的支撑点。据报道 ,我国科技竞争力世界排位已经连续两年下滑。市场竞争处于原始阶段的民族种业公司群 ,面对种子经济全球化的不可避免 ,中国种业结束的“时代”不可重视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不可抗力 ,加入 WTO,倒计时的行业准备有限机遇不可痛失……中种集团承德长城种子有限公司的应对维权实践是 :1 发生在长城脚下“全国种业植物新品种维权胜诉第一案”1999年 11月 10日河北…  相似文献   

13.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现状截止2003年底,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共受理品种权申请1311件,其中国外申请13件。经审查批准,到 2004年2月底,已授予植物品种权408件。 1.1 申请年份 1999年申请量为115件;2000年为112件;2001年为227 件;2002年为290件;2003年为567件。申请量呈迅速增长势头,表明育种者和育种科研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增强。  相似文献   

14.
《种子世界》2009,(12):64-64
当前中国种业竞争的核心要素是品种的竞争,为了整合育种与开发资源,搭建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合作的平台,并探索种业知识产权的民间保护方式,2009年北京种子协会实施了“农作物种子(种苗)交易和品种权保护平台建设”工程。共征集自愿参加转让的玉米、小麦、蔬菜、向日葵、棉花等作物品种100余个,绝大部分在北京市安排种植试验,为转让提供第三方数据。  相似文献   

15.
通过全程参与品种权司法解释(二)的起草、三批种业典型案例的发布以及相关典型案件的审理,围绕近五年来我国的司法实践,以植物新品种的育种研发、授权、推广的整个生命周期为主线,讨论了育种研发阶段对育种材料的技术秘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申请阶段对品种繁殖材料的保护以及植物新品种授权后的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全面阐释对作物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相似文献   

16.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基本概念:什么是植物新品种?什么是植物新品种保护?什么是品种权?什么是质押?在我国1997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的第二条对植物新品种的定义为:“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国际上对植物新品种都采取保护措施,其方式有两种,一是专利保护;二是专门法律保护。我国主要采取了第二种方式。即通过专门法律授予植物新品种所有权人在一定时间对授权品种享有独占权。这种独占权即品种权。这在《条例》的第三条中已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管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称品种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出质的财产或权利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或权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受偿。品种权同专利、商标、著作权一样,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对于种子这一特殊行业来讲。品种权不仅事关企业的发展,同时也是种子企业资产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品种权质押担保贷款应该成为种子企业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本文拟就此略陈拙见。以供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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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至12月2日,由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和欧盟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CPVO)联合举办的品种权实施与维权线上国际研讨会成功召开,这是《中欧植物新品种保护合作行政安排》2020年年度计划合作活动之一,也是中欧双方首次以“品种权实施与维权”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二级巡视员谢焱代表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分别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致辞。来自中国与欧盟政府部门、协会企业、科研单位、法律部门等百余人参加会议。  相似文献   

18.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取得显著进展.6月11日,农业部实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五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河南厅召开.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UPOV)副秘书长沃尔夫·爵顿先生和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农社司、国家林业局科教司等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讲了话.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在讲话中说,从1999年到今年5月31日,农业部5年内共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1566件,授予品种权数量达到465件,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成效日益显著.(讲话全文另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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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召开中国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20周年座谈会。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在会上强调,加快构建需求导向、科技驱动、市场运作的中国特色种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体系。会议指出,品种权对鼓励育种创新、促进种业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20年来,我国农  相似文献   

20.
对山东省植物品种权申请授权总量变化趋势进行了分析,分别从品种权申请地区、申请主体和品种权申请品种构成3个不同的视角对山东省17个地区1999-2013年间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授权情况进行了全面剖析。研究结果显示:山东省植物新品种年申请量呈缓慢增长趋势,但申请质量逐步下降;种子企业和科研单位为主的新品种权研发主体局面将会改变,申请主体呈多元化发展;植物品种权地区分布差异较大,并且品种结构单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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