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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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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种业导刊》2006,(3):7-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第三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受予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称品种权)。第四条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种业》2000,(1):5-8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植物新品种权,鼓励培育和使用植物新品种,促进农业、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共同负责植物新品种权申请的受理和审查并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植物新品种授予植物新品种权(以下称品种权)。第四条 完成关系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并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植物新品种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  相似文献   

3.
《种业导刊》2008,(11):5-1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  相似文献   

4.
第五章 品种权的审查与批准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缴纳申请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下列内容进行初步审查:(一)是否属于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列举的植物属或者种的范围;(二)是否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三)是否符合新颖性的规定;(四)植物新品种的命名是否适当.第二十八条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品种权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初步审查.对经初步审查合格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予以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在3个月内缴纳审查费.对经初步审查不合格的品种权申请,审批机关应当通知申请人在3个月内陈述意见或者予以修正;逾期未答复或者修正后仍然不合格的,驳回申请.第二十九条申请人按照规定缴纳审查费后,审批机关对品种权申请的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进行实质审查.  相似文献   

5.
《新疆农垦科技》2013,(8):69-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已经于2007年8月25日经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棉花、油料、麻类、糖料、蔬菜(含西甜瓜)、烟草、桑树、茶树、果树(干果除外)、观赏植物(木本除外)、草类、绿肥、草本药材、食用菌、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  相似文献   

7.
第四章品种权的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品种保护办公室认为必要的,申请人应当送交申请品种和近似品种的繁殖材料,用于申请品种的审查和检测。申请品种属于转基因品种的,应当附具生产性试验阶段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生产应用)》复印件。  相似文献   

8.
<正>为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国务院近期对自1997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关于罚款数额的部分规定作出修改。新规定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有关新旧规定对比如下:  相似文献   

9.
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为农业育种创新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制度,对激励育种创新、提升种业科技创新、推动和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针对正在进行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活动,就我国现行植物新品种保护立法的现状与特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的背景与理由以及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修订活动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植物新品种保护任重道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包括植物新品种保护在内的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加快,世界经济体系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变革,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技术产业迅速崛起,带动着国家经济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11.
《种子世界》2008,(1):51-52
1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  相似文献   

12.
植物新品种保护属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分支,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简称UPOV)于1968年8月正式成立,到2000年,UPOV成员国已达到45个.我国1999年4月23日正式成为UPOV第39个成员国,并从当日起开始受理国内外植物新品种权申请.下面就植物新品种保护方面的知识作一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3.
《种子世界》2008,(2):52-54
1什么是特异性的“明显区别”? 是指申请品种至少应当有一个特征明显区别于申请日前已知的所有其他相同植物品种的特征。  相似文献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新条例》)已经2007年8月25日农业部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6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以下简称《旧条例》)同时废止。《新条例》在《旧条例》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修改和调整,  相似文献   

15.
罗敏  何勇 《中国种业》2007,(5):20-22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保障农业生产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在工作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在此提出,供大家商榷。  相似文献   

16.
农作物育种已成为农业技术创新中最活跃的因素,植物新品种在科技成果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把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提到日程上来,是我国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7.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效显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截至2018年底,共受理植物新品种申请3717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1763件植物新品种保护是一项鼓励创新、激励育种者培育更多更好优良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997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确立了在我国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植物新品种权审  相似文献   

18.
19.
江本伟 《中国种业》2020,(10):25-28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在规定品种完成育种后其权利归属时,使用了“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一词。而在我国《专利法》中与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款在规定品种完成育种后其权利归属时,使用了“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一词。而在我国《专利法》中与之类似的规定却使用了“申请专利的权利”一词。笔者认为,《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七条第一款中的“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应借鉴《专利法》第六条的用语。否则该条款容易引起误解,并造成与其他法条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分析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的同时,针对目前品种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从普及品种权知识、鼓励品种权申请等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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