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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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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为确保粮食安全,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粮食主产区建设。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南、安徽等13个省区,是我国传统的粮食主产区。  相似文献   

2.
粮食主产区煤炭资源开发与农用地生态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定量测算煤炭资源开采对农用地生态环境影响,构建矿产资源开发与农用地生态补偿新机制。[方法]以黑龙江省粮食主产区鸡西市东山煤矿为例,采用市场价值法、排污费及机会成本法。[结果](1)煤炭资源开发直接影响农用地完整性及粮食生产,间接影响生态环境及矿区居民健康。(2)资源开发企业造成生态损失由破坏及受益企业承担补偿,不明确破坏主体及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环境损害由政府作为生态补偿主体;矿产资源开发对现代农业产区水土资源造成长期及不可逆转性的生态环境损害,土地整理复垦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粮食主产区重要补偿客体,生态环境治理区及矿区居民也是补偿客体。(3)鸡西市东山煤矿开采与农用地生态补偿为947.20万元/a,补偿标准为煤炭产值的2.92%。(4)政府以财政转移支付作为生态补偿方式,矿产开发企业以资源开采与农业生态补偿标准形成保证金制度,保证履行生态治理义务。[结论]粮食主产区煤炭资源开发与农用地生态补偿机制应构建以受益企业及政府为补偿主体、土地整理复垦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生态环境治理区及矿区居民为补偿客体,测算煤炭开发对农用地的直接及间接影响作为补偿标准,建立多元化的补偿方式。  相似文献   

3.
1国外的研究现状述评1.1农业保护与补贴理论及政策萨缪尔森(1954)在论述公共物品的特征时,主要论述公共物品的两个特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粮食是具有公共物品性的特殊商品,  相似文献   

4.
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是当前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的重要举措。为了科学合理地构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论文从农户认知视角出发,结合河南滑县473份的农户调研数据,运用数据统计分析方法,重点围绕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必要性、补偿依据、补偿标准、补偿周期、补偿资金发放方式、受偿主体、支付主体、资金管理主体和监督主体等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对耕地保护的认知度较高;在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设计中,尽管农户对耕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的认知程度较低,但对实行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必要性认知度较高。补偿周期应以年为单位。补偿依据应以耕地面积为准;在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方面,若考虑耕地质量差异,高、中、低等地补偿标准分别为5 446.43元·hm~(-2)·a~(-1)、4 910.71元·hm~(-2)·a~(-1)、4 481.71元·hm~(-2)·a~(-1);反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为5 209.92元·hm~(-2)·a~(-1)。受偿主体为农户,补偿资金应全部发放给农户,支付主体与管理主体均为中央政府。最后,提出应积极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相关制度和政策,提高实际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标准;应组建实施耕地保护经济补偿的组织机构,加强耕地保护经济补偿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加大耕地保护宣传等建议。  相似文献   

5.
以东北粮食主产区巴彦县为研究区,以3S技术为手段,运用Logistic模型识别研究区耕地资源变化驱动因子,采用单因素指标法及通径分析法,探讨了单因子及复合因子对研究区粮食产量的影响。结果表明:(1)研究区耕地资源变化驱动因子主要为坡度、土壤类型、地均GDP等8个敏感性因子,且每个驱动因子对耕地资源变化的驱动机制各不相同;(2)单一驱动因子指标分级变化会引起粮食产量的改变,变化最大值为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2级间的改变,最小值为政策法规在2—3级间的改变;(3)复合因子对粮食产量主要表现为耕地资源变化驱动因子复合总效应每改变0.1,粮食产量的变化值约在950kg/hm2。耕地资源变化的单因子及复合因子对粮食产量均产生较大影响,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应根据驱动因子的不同特征制定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6.
辽宁省辽河流域粮食主产区耕地粮食生产潜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采用机制法对辽宁省辽河流域粮食主产区的玉米、水稻、大豆3种主要作物生产潜力进行了估算。研究结果表明,该区玉米总生产潜力为8 115 kg·hm-2,水稻为9 765 kg·hm-2,大豆为3 375 kg·hm-2。其中,化肥生产效力玉米为2 599.3 kg·hm-2,水稻为2 549.8 kg·hm-2,大豆为1 902.2 kg·hm-2。主要作物产量限制因素顺序:玉米为温度>水>肥>土壤,水稻为温度>肥>土壤>水,大豆为肥>温度>水>土壤。  相似文献   

7.
为了揭示耕地资源时空变化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该文以东北粮食主产区巴彦县为研究区,以1991年土地详查数据库、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和2009年SPOT5影像为基本信息源,以粮食单产等统计数据为基本数据源,运用遥感及地理信息手段,采用土地综合指数评价法分析研究区耕地资源数量、质量时空变化及其对粮食生产能力的影响,结果表明:1991-2009年研究区耕地资源数量呈持续增加的趋势,耕地向非耕地的转换主要发生在林地和其他用地之间;1991-2006年研究区增加耕地资源中三等地耕地面积增加最多,一等地增加最少。减少的耕地资源中二等地和三等地耕地减少最多,而一等地减少最少;2006-2009年增加耕地中二等地耕地增加最多,一等地耕地增加最少;减少的耕地资源中,三等地耕地减少最多,一等地耕地减少最少;位于北部岗平原农牧区的二等地耕地是影响粮食生产能力最大的区域,三等地和四等地耕地面积虽占到总耕地面积的50%左右,但受到自然因素和土壤因素的制约,粮食生产能力也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   

8.
1研究背景 从我国粮食生产布局看,95%的商品粮生产集中在13个主产省区,近几年粮食增产的90%以上来自主产省区,农业部《全国粮食生产发展规划(2006.2020年)》初步确定的679个粮食生产优势主产县和471个有较大提升潜力的县中,90%的主产县和50%以上的潜力县集中在13个主产省区。  相似文献   

9.
1研究背景从我国粮食生产布局看,95%的商品粮生产集中在13个主产省区,近几年粮食增产的90%以上来自主产省区,农业部《全国粮食生产发展规划(2006-2020年)》初步确定的679个粮食生产优势主产县和471个有较大提升潜力的县中,90%的主产县和50%以  相似文献   

10.
对建立森林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所涉及的森林生态资源补偿依据、对象和范围,补偿目的、途径、数额及估算方法,实现生态补偿可能存在的困难与障碍进行了论述。认为现行有关商品价值理论不适于估算森林生恋资源价值,并从心理评价角度提出了确定生态林与商品林的分类原则及生态林的功能目标,以估算森林生态资源价值的补偿数额。  相似文献   

11.
对建立森林生态资源补偿机制所涉及的森林生态资源补偿依据、对象和范围、补偿目的、途径、数额及估算方法,实现生态补偿可能存在的困难与障碍进行了论述。认为现行有关商品价值理论不估算森林林生态资源价值,并从心理评价角度提出了确定生态林与商品林的分类原则及生态林的功能目标,以估算森林资源价值的补偿数额。  相似文献   

12.
松嫩平原是我国的粮食主产区和商品粮生产基地。推进农业综合发展水平事关粮食安全,也关乎到农民增收、农村生活条件改善。文章基于松嫩平原2005-2019年46个县域面板数据,采用熵值法、耦合协调度模型、地理探测器等方法,实证测度松嫩平原县域农业综合发展水平并探讨其与农民收入之间的耦合协调关系,判别分析影响二者耦合协调发展的外部因素,提出了推进二者协调发展的对策。研究表明:(1)松嫩平原农业发展质量水平空间格局出现由“南高北低”向“北高南低”的调整趋势,区域内部发展差距逐步缩小;15年间松嫩平原46个县域农民收入均呈不断增长态势,2005-2012年和2012-2019年8年间增长幅度均在50%~53%,但增长趋势渐缓,后劲不足;县域间收入差距减小,呈均衡发展趋向;(2)农业发展质量水平与农民收入耦合协调呈显著正相关关系,农业综合发展水平较好的县域,农民收入相对也高,大多数县域协调性发展向好,且各县域协调差距也在不断缩小;(3)农业发展与农民收入之间存在密切联系,但二者协调水平多数处于初级与中级发展阶段,水平较低,提升空间大;影响因素中经济实力与政府支持、人民生活水平、产业发展情况的交互影响...  相似文献   

13.
作物种植是耕地最直接的利用方式。基于粮食作物种植视角研究耕地利用问题,是耕地利用领域研究的进一步细化,也是粮食安全的基础。该研究以东北粮食主产区典型地域为研究区,基于主要粮食作物大豆、玉米和水稻的不同耕地利用方式,以乡镇为单元,综合运用标准差椭圆、重心模型及探索性空间数据分析法,阐明2016—2019年研究区粮食作物的耕地利用空间分化特征。结果表明:1)研究区主要粮食作物的耕地利用结构变化明显,大豆与玉米的耕地种植面积出现明显"剪刀差"变化特征,水稻的耕地种植面积基本保持稳定。2)研究区主要粮食作物的耕地利用空间分布呈现"西北-东南"动态格局,种植大豆和玉米的耕地利用重心位于研究区的中东部地区,分别向东偏南和西偏南方向迁移。3)研究区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耕地利用结构具有较强的正负空间关联性,正相关类型聚集性较强,表现出明显的区域一致性;负相关类型无明显聚集区域,面积较小,且零星分布。研究结果较好地反映了种植结构调整政策实施阶段研究区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耕地区域空间布局分化和耕地种植结构的空间关系,为区域种植结构调整及保障粮食结构性安全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4.
我国五大粮食主产区农业干旱态势综合研究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受气候变化影响,我国干旱灾害加剧,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对农业干旱态势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有助于清楚地掌握我国农业受旱程度的空间分布及区域差异。为评价我国五大粮食主产区农业干旱综合态势,本文提出了"作物干旱综合指数"概念及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1982—2011年的日值气象数据及主要农作物分布数据,首先计算了不同作物水分敏感期的作物干燥度,进而采用面积加权综合法计算作物干旱综合指数,分别分析了各粮食主产区的作物受旱情况和综合农业干旱态势。结果表明: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农业干旱综合态势较为严峻,且三江平原的春小麦以及松嫩平原春小麦、玉米、水稻的受旱程度均不容忽视。黄淮海平原农业干旱态势为5区中最严重,特别是冬小麦旱情最重,一季稻及玉米以轻度和中度旱情为主。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农业干旱综合态势以轻度干旱为主,冬小麦、早稻和晚稻种植区均呈现不同程度旱情,以中度及其以下为主,晚稻受旱较为明显。四川盆地农业综合旱情为5区中最轻,各作物中一季稻和玉米旱情较轻,而冬小麦种植区旱情相对比较严重。  相似文献   

15.
民以食为天,国无粮不稳调结构,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也是整个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取得巨大成就,不仅解决了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还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  相似文献   

16.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准则制定得合理与否是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准则应根据技术上适当、经济上可行、社会能够接受的原则,使受伤害或退化的以水、土资源为主的生态系统重新获得健康并益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考虑到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在理论研究方面还处于探索阶段,所以,借鉴生态补偿的基本准则,根据中国水土保持的具体实践,认为建立中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必须遵循"公平性"的伦理域准则、"分类分区、因地制宜"的空间域准则、"不欠新账、多还旧账"的时间域准则、"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有机结合"的管理域准则以及"先试点、后推广"的实践域准则。  相似文献   

17.
总结经验 积极探索 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新的形势下,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意义重大,既创新了水土保持发展机制、增强了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又弥补了水土流失防治投入的不足、促进了地区间和代际间公平。目前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的各种条件已具备,不仅法律依据充分、国家政策支持,而且实践经验成熟、社会环境有利。在积极推进水土保持补偿机制建设过程中,各级要大力推广陕西等地经验,找准关键、选准切入点,紧紧围绕"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创新形式",加强基础研究和调研,由点到面,循序渐进,取得水土保持补偿工作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18.
论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必要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水、土壤是生态系统最重要且不可替代的基础要素,水土流失的结果恰恰是水、土资源的破坏与损失,而水土保持能够有效地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对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及其之上人类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极为重要和不可替代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水土保持的生态效益在保护者、破坏者、受益者和受害者之间的不公平分配,不仅使得水土保持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而且还威胁着生态系统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中国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可以提高全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对水土资源的基础性、战略性和不可替代性的认识,解决水土保持投入不足等问题,以促进中国水土保持事业的顺利开展和保障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9.
湄公河流域是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门户,核算流域各国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Ecosystem Service Value,ESV)与利益补偿量,对建立各国资源利用与经济补偿的联动关系、促进流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生态足迹理论,对湄公河流域1995—2015年的ESV和生态盈余(或赤字)状况进行了动态评估,结合流域各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对生态补偿优先级进行量化分析,初步建立了各国ESV与实际生态补偿量的转化关系,并对"生态消费型"国家在现状年(2015年)的实际生态补偿量进行了确定。结果表明:1)湄公河流域ESV由1995年的1 289.76亿美元下降至2015年的1 259.21亿美元,各国ESV从大到小依次为: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缅甸;各国林地ESV的比例最大(60.0%),水域和湿地ESV比例的增幅最快,近20 a增加了4.5%。2)1995-2015年间,流域境内的缅甸、老挝两国为生态盈余状态,其他3国为生态赤字状态,且赤字水平呈逐年加重趋势,其中泰国、越南两国对全流域生态足迹(Ecological Footprint,EF)的贡献比例高达80.1%。3)流域上游的缅甸、老挝两国为"生态输出型"国家,下游的3个国家为"生态消费型"国家,其中泰国、越南两国经济发展水平较好且生态补偿优先级系数(Ecological Compensation Priority Sequence,ECPS)更低(分别为0.05和0.09),均低于其他3个湄公河流域国家(缅甸:2.67,老挝:1.16,柬埔寨:0.55),应率先进行生态支付。4)结合流域各国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初步确定下游"生态消费型"国家应支付实际生态补偿合计680.63亿美元,泰国、越南和柬埔寨分别支付507.73、167.61和5.29亿美元。该研究结果可为湄公河流域资源管理和生态补偿政策的建立提供理论支撑,并为其他跨境流域相关的研究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20.
关于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长期以来,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单一、总量不足的问题一直制约着水土保持事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农村“两工”取消后这个问题显得更加突出。探讨水土保持的公共产品属性并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是改变水保投入方式单一的有效手段。借鉴生态环境补偿方面的研究成果,结合近年来水土保持执法实践,对建立水土保持生态补偿的必要性、补偿机制的基础和补偿的主体、名称、标准及补偿范围等进行了阐述,提出水土保持是公共产品,非公益类项目法人或自然人对其占用(损坏)应当给予补偿,补偿的标准应以具有水保功能“物”的市场造价为基础、兼顾“物”的水保功能价值,补偿适用范围取决于水土流失是否对当地及周边造成危害和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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