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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惩治毁林开垦和乱占滥用林地的犯罪,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在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刑法的有关条款作出了修正和解释。 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修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作的解释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刑法第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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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管理是森林资源保护的一项主要内容。2010年国家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中将林地保护利用、增加森林资源提高到了国家目标和战略高度。定义为:"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因此,进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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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林地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擅自将林地改变为其他农用地或建设用地.或者在修建工程设施时.未经依法批准或违反批准的内容而占用、征用林地.以及临时占用林地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在实践中.非法占用林地主要有以下五种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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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林地面积占全旗土地总面积的44.02%,林地资源丰足,在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具有基础地位和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增加,加之国家对耕地保护力度的加大,大量用地项目向林地转移,林地保护利用的管理任务日益加重。文章立足于正蓝旗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林地保护利用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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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是国土类别中的一种。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或者征用林地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对林地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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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调查规划》2017,(2)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用地,保护稀缺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资源,更有力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对14年间20个省份的500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统计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近14年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呈波浪式发展态势,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控制;非法占用林地、耕地违法行为是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主要构成要素,且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现象较为普遍;非法占用农用地现象具有地域性,农用地被转变为建设用地的现象严重;审判质量较高,但存在法院适用刑罚辅助性措施较少,判处的罚金数额波动幅度较大,鉴定机构混乱等问题。针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法律适用现状,提出森林、矿产资源丰富的省份尤其应加强对农用地的保护,集体土地的出租人应与非法占用人作为共犯处理以及设置统一的国家级鉴定标准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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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实施已经一年多了。这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依法治林,依法兴林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对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森林法修改款共26条,涉及10个方面的内容,更全面,更具体,更科学,可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与原森林法相比,突出了培育、保护森林资源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明确了林权证的法律地位,强化了林业主管部门的林地管理职能,规定了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形式,限制将林地改为非林地;明确了森林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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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毁坏和占用林地犯罪,在1997年刑法典中并没有进行罪名确定.1997年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只是对非法占用耕地罪进行了刑事责任明确,而作为森林资源的林地并没有进行明确.为强化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加强对生态资源的永续利用,2001年《刑法修正案(二)》单独对第三百四十二条进行了修正,这一修正对保护森林资源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条明确了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2002年3月26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作了补充、修改,规定对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刑法修正案(二)》)定罪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取消非法占用耕地罪罪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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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应包含区域内所有的林地、林木和森林,能为林地保护利用、林业规划编制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实际应用中,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却未能包含所有的森林资源,未很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通过比较现有的林地概念,分析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中森林资源不全的原因,并提出了区划森林资源时应“地”“林”分离,规划林地时应完善《土地分类标准》中的林地分类,将土地分为农用地、生态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四类等相关建议,以切实发挥森林“一张图”在林业保护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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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地认定和管理问题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由于在执行土地利用分类标准上的差异,使林地认定、林地管理难于完全到位。为此,应成立全国土地利用分类区划委员会,由国土部门牵头,林业及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分类标准,和土地利用区划工作,将每一块土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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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在林地保护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使林地管理工作处于前所未有的大好时期。作为山区林场,抓住当前有利契机,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基础工作,林地管理工作必能上一个新台阶。1紧紧依靠《森林法》,维护林权证的合法地位根据《森林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1989年后,新疆国有山区林场相继取得了当地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林权证,林权证与土地证具有相同的地位和法律效力,凡是按照国家规定,已经取得国有林权证的国营林业单位,不需再办理土地证。同时必须明确一点,不管在林缘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