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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999年,金红(化名)与所在村的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2001年3月,金红与外村男青年结婚,但一直未将户口迁出,亦未在男方村里分得承包地。今年初,金红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以金红已出嫁为由,收回了她的承包地,2002年、2003年两年该组每个村民应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750元和3011元也未分配给她。为此,金红诉至法院,要求村委会立即停止侵害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被村委会收回的承包地,分给她应分得的征用土地补偿费。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婚后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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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李宝军老两口是高山子村村民,2012年3月初,因附近村庄兴建一座大型水库,动迁的8户村民被政府指定落户到他们村,再加上近年来村里人口进出流动变化大,承包地占有量早已出现苦乐不均的情况。为此,村委会专门召开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村里的承包田进行一次调整。其中的一条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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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2019年7月,某市人民政府拟出台《关于切实解决耕地抛荒问题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征求意见稿第3部分第1条规定:承包耕地的农户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发包方应收回发包的耕地,另行发包。对这一规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各方有不同意见。《意见》起草单位坚持认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收回发包的耕地。为慎重起见,该市政府向省农业农村厅来函咨询。省农业农村厅在复函中建议,《意见》中不宜做出发包方有权收回连续两年抛荒的承包地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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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信 《农村.农业.农民》2005,(1):56-56
于2002年试点的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明显减轻;200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收若干政策的意见》.使农民看到了种粮的希望.如何使闲散的农村劳动力得“安置.商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赴疆劳务输出这一重大战略选择.2004年商水县赴疆劳务输出效果如何.取得哪些经验,记者就此采访了商水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赵国英局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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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徐某来信:2004年8月.我高中毕业后考入某高校,村委会以我户口迁出为由,强行将我承包的土地收回并另行承包给他人,这种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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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995年,我与村民委员会订立承包1公顷土地的承包合同,承包期为15年。现在,我们夫妻俩准备将户口迁到上海去,与在那里工作的子女共同生活。我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交回所承包的土地。村民委员会却不同意我退回承包地,要求我自己对土地经营权进行流转。请问,村民委员会的做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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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珺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8,(12)
最近,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村委会、村民小组违法收回承包耕地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乌江镇栋头村村委会、邓坑村小组返还原告邱初建承包耕地6.81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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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一些村委会干部因缺乏依法治村的法律意识或为私利,随意找个理由剥夺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殊不知法律是公正的,村委会收回承包地至少有四不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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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轮土地承包过程中,外来人口是否能获得承包地?随着外来人口越来越多,此类矛盾越发突出。我们在处理这类矛盾时,总体上做到把握政策,实事求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