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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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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编辑同志:我于2003年初大学毕业后在省城定居工作,同时将农村户口迁往所在城市。2013年秋,父亲因病去世不久,母亲改嫁离开居住地,因此,父亲留在农村的4间平房由我的妹妹管理。最近,妹妹将该房对外出租,每年获得租金3 600元,母亲分得2 000元,妹妹分得1 600元。我提出继承部分房产时,母亲与妹妹均不同意,并提出该平房建筑在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村宅基地上,城  相似文献   

2.
《新农业》2000,(1)
编辑同志:我家在农村有3间房子,去年父亲去世后村上的领导说我家在农村已经没有人了,要我拆房交回宅基地,可我打算过几年退休后还要回农村居住。请问,国家干部是否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房屋和宅基地?如果需要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要办哪些手续?周广和周广和同志...  相似文献   

3.
<正>案例聂凯家住农村,有父母和一个弟弟,大学毕业后他留在城市工作,并有了非农业户口;而聂凯的弟弟在家务农,结婚后也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2013年底和2014年初,父母先后病故,生前未留有遗嘱,二老共遗留下5间平房。那么,二老所遗留的宅基地和5间平房该如何处置呢?解读我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那么,聂凯父母遗留的宅基地应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若聂凯弟弟是该宅基地所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其本人符合宅基地申请条  相似文献   

4.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农民。前几年,我搞养殖业赚了一些钱,都花在了建房上,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一幢三层楼房。最近,我想扩大养殖规模,就找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担保,我提出用楼房抵押,可信用社说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宅基地不可能分离,当然也不能抵押。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5.
潘家永 《农家科技》2009,(11):49-49
<正>编辑同志:前几年,我搞养殖业赚了一些钱,由于观念问题,就将赚的钱都花在了建房上,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一幢三层楼房。最近,我想扩大养殖规模,就找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担保,我提出用楼房抵押,可信用社说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  相似文献   

6.
我父亲于2001年5月承租了帅某的店房一间从事小商品批发,双方约定月租金2000元,租期3年.至2004年5月底止。2003年3月,我父亲在外出购货时遭遇车祸不幸身亡。现在帅某拟将该店房另租与他人,便以我父亲已经去世为由要求终止合同。我不同意.我认为我已经继承了我父亲所有的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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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正现在国家对于农村的各项福利政策比较多,而这些福利政策往往都是和户口挂钩的,也就是说,只有农村的户口才可以享受这些政策福利。现在不少农村的年轻人,由于各种原因把户口迁到了城市,成为了非农村户口,那么非农村户口的子女能不能继承父辈的宅基地呢?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结婚后就与父母分家,并申请宅基地盖了新房。父母相继去世后,留下老屋5间。村委会说我已有住房,父母死亡后留下的宅基地不属于他们的遗产,村委会有权收回。于是,建议我把房屋出售给其他村民,以缓解宅基地紧张问题。请问,村委会的说法对吗?读者张守广张守广读者:  相似文献   

10.
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留有房屋和院落,早已落户城市的儿子能否继承?近日,经安徽省砀山县周寨司法所调解认为,只能继承祖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周寨镇村民王老汉与老伴于6年前先后去世,在乡下留有四间房屋及院落,院落外有一片空地,也属于王老汉的宅基地。王老汉的儿子王某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大学毕业后留在砀山县城某医院工作,因此老宅一直空着。去年12月,  相似文献   

11.
<正>问:我是一个农民,父母在世时有5间房屋,因年久失修,房屋成了危房。今年初,我打算将这5间房屋拆了重建。但拆了以后,村委会却通知我不能建房,并且要收回这块宅基地。我认为,这是我合法继承父母的遗产,村委  相似文献   

12.
案例:1985年2月,王某的父亲以一家4口人(王某父母、王某与其妹)的名义,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建房。1992年王某高中毕业,考上省城的一所大学,户口随之迁出,后分配到距离家乡不远的一座城市里工作,婚后在市里居住。1996年6月,王某的妹妹出嫁,户口也随之迁出,老家的住宅一直由王某的父母居住。2001年1月和2003年2月,王某的父母先后去世,老宅已无人居住。  相似文献   

13.
我是城镇户口的农村教师,在农村买了房子。这是否意味着我同时购买了该房宅基地的使用权?  相似文献   

14.
编辑同志:   我从小被他人收养, 1990年结婚后在婆家生活,但每月照常给付养父母生活费用,并经常回去照看。 1996年养父母的生活起居发生困难,协议让养父母 20岁的侄子以“过继子”的身份到父母家生活并照料他们二人的生活。去年养父母相继去世。今年因继承养父母留下的五间房屋,我和养父母的“过继子”发生纠纷,他和他的亲属称他也是养父母的养子,并办理了协议收养手续,同样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我共同继承这五间房屋,像这样的情况,他能否和我共同继承养父母留下的房屋 ?  张 萍 张萍同志:   在我国收养子女是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从而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一项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民事行为应依照《民法通则》和《收养法》的规定进行。《收养法》第八条规定了“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如果当事人在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并办理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一名子女后,再收养孤儿和残疾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外,即使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也不能违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法律规定。建立收养关系除当事人依据《收养法》的规定必须具备收养关系的实质条件外,还必须依照收养法的程序履行一定的收养手续,只有这样收养关系才能合法成立。收养...  相似文献   

15.
《新农业》2015,(22)
<正>曾几何时,城乡之间,土地"热"了起来,农业"热"了起来,乡村"热"了起来,很多城里的人也开始关注乡村,想买个农家小院,享受一番乡村乐趣,那么问题来了,农村房屋宅基地能随便买卖吗?农村住宅一般都是农民自建,房屋由农民自行使用。自己盖的房子是不是可以自行买卖处理呢?这里的问题是,住宅虽说是自建,但都是建在农村宅基地之上,卖房必然要连地一起出售,那"卖"就不是简单的卖了。  相似文献   

16.
问:我是一个农民,近几年在家中从事蘑菇种植,最近我想再建1个种植大棚扩大种植规模,就找到当地银行贷款。银行要我提供担保,我提出用我的房屋作抵押,可银行说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宅基地不能分离,也不能抵押。请问,农村的房屋真的不能用作抵押贷款吗?答: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人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可见,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但该法还规定,耕地、宅基  相似文献   

17.
《云南农业》2012,(2):58
【案情】1981年2月,王某以一户三人(王某与妻子李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婚,王某因车祸去世。2003年,小儿子因结婚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大儿子也将房屋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建了新房,李某随大儿子居  相似文献   

18.
《农家致富》2012,(17):55
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三堡乡读者杨某来电:村民王某逝世后,其房屋倒塌,王某儿子要求继承宅基地并翻建新房。请问:宅基地能否继承?  相似文献   

19.
农民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与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长期以来影响着农村房屋的自由流转,无法实现农村房屋价值的最大化.一户多宅与一宅多户的矛盾以及农村对宅基地管理不严的现实,致使农村住房和宅基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的配置,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现行立法未对农村宅基地转让直接作出允许或禁止的规定,但根据“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1]的原则,在转让住宅时,宅基地使用权应随之一并转让.村民自治管理,在农村房屋转让时实现附带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我和丈夫都是城镇居民,退休后想到农村居住。适逢老家一村民想将其一栋2层土胚房屋出售,我们看过后非常满意,随即与之签订了《买卖房屋及宅院使用权转让协议》,并另有9位村民见证。我近日准备前往付款时,有人告诉我该合同无效。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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