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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南方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件集自然、社会和经济发展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文章总结了我国历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指出了本次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与技术路线,并提出了检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败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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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全省林改现场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和省林改办的安排,由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和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针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调研。调研组于2007年5月10日至19日,分别对大理州及下属的永平县(含云台山林业局白斗林场)、剑川县(含红旗林业局),迪庆州及下属的香格里拉县、德钦县(含国营林场),丽江市及下属的古城区、玉龙县(含黑白水林业局、巨甸林业局和森龙集团公司)进行了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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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山区林区发展的根本出路——对福建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调研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林业工作研究》2007,(5):10-19
福建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林业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3年以来,福建率先进行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将林地的使用权承包到户,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由耕地延伸到林地,在主体改革到位后又率先推进配套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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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云发[2006]19号)提出,从2006年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任务。目前,云南省的林改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但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由于相当比例的集体林被划入生态公益林区、天保工程区、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三区”),这一部分林农的权益得不到完整落实,群众意见比较大。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林业厅和省委农办组织了3个调研组,对“三区”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鉴于“三区”问题在大多数省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现将云南省的调研报告予以刊登,供各地参考借鉴。[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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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工作研究》2007,(5):2-9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农村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突破,是中国农村又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变革。这项改革,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为深入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指示精神,5月12日-21日,国家林业局会同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国研室组成联合调研组,在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副局长张建龙的带领下,深入到江西武宁、铜鼓、崇义、德兴和福建永安、尤溪、建瓯、邵武等8县市的20个乡镇、26个村,与基层干部、农民群众、企业职工、造林大户进行了座谈交流,对两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基本做法、初步成效、成功经验等进行了实地调研和认真总结。现将调研报告集中刊发,以飨读者。[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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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卫 《绿色中国(A版)》2009,(Z2):106-107
<正>在生态脆弱的太行山区能不能搞林改?怎么搞林改?河南省辉县市通过两年多的林改实践,走出了一条生态脆弱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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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刚过,省政府党组成员、省财政厅厅长李友志和省林业厅厅长葛汉栋率财政厅副厅长石建辉、林业厅副厅长邓三龙、胡长清以及财政厅预算处、社保处、税改办、农业处和林业厅计财处、国有林和公园局、政策法规处的负责同志等赴怀化市,就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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