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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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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贵州省农业厅、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发了全省农作物种了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管理办法。暂行办法规定种子“三证”的发放和管理由当地  相似文献   

2.
1986年2月,沭阳县开始实行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的“三证”制度。两年来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使我县种子工作变乱为治,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理顺了供种渠道,加速了县统一供种的进程“三证”管理后,粮管所、拖拉机站等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经营种子,统一归  相似文献   

3.
任建忠 《种子科技》2006,24(4):34-34
在种子质量的四项指标——纯度、水分、净度和发芽率中,最重要的是纯度。如何在生产环节提高纯度,从源头上保证种子质量是广大种子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最重要工作。笔者通过近几年在玉米制种田建立“三证”纯度管理体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三证”是指“苗期去杂合格证”、“花期抽雄合格证”和“穗检合格证”。依据玉米杂交制种技术方案和植株不同的生长发育时期,对完成相关技术工作,经驻点技术员和基地村负责人共同检查验收合格的制种户签发“三证”。一户一证,经驻点技术员和基地村负责人签字后生效,作为种子收购时的依据。“三证”不全者依据制种田田间记录和种子室内检验结果,按照“缺证制种户种子处理方案”执行。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市种子部门从研究种子市场特点入手,走出了一条综合开展种子市场管理的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种子生产经营全部纳入了种子公司的主渠道,“双杂”种子实现了“省提,市繁、县制”和以县统一供种,常规稻麦棉种子实行了“市提、县乡联繁联供”,并全面推行了“三证一照”制度。长期存  相似文献   

5.
张火炎 《种子科技》2001,19(3):150-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已于 2 0 0 0年 12月 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业工作 ,特别是种子工作的一件大事。它更加规范了种子选育、生产、经营、管理、使用者的行为 ,既提高了经营的灵活性 ,也加强了管理的严肃性。但在实际工作中 ,由于对《种子法》的一些条文的不同理解会产生一些疑惑。在此提出几点 ,以供探讨。1 种子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凭经营许可证办理营业执照。但《种子法》也规定了四种情况可不办理经营许可证。其中农民个人自繁、自用剩余的…  相似文献   

6.
《种子》1991,(1)
云南省德宏州人民政府于1990年10月10日批转州种子管理站《关于加强“两杂”种子生产经营管理报告》。规定“两杂”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的生产、收购、销售工作,统一归口由州、县(市)两级种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州、县(市)种子公司必须办理“三证一  相似文献   

7.
<正>农药"三证"指的是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其中的农药登记证号必须由农业部颁发,其他任何部门发的均属无效。进口农药只有登记证号,没有农药标准号和生产批准证书号或农药生产许可证号。"三证"以产品为单位发放,即每种农药产品,同一种农药产品不同厂家生产,都有各自的"三证"。农药"三证"是农药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的证书和编号,缺一不可。同时,  相似文献   

8.
影响杂交稻种子质量的因素很多,既有宏观管理和微观操作的影响,又受传统社会习惯的制约,还有不同一般商品的特殊原因。因此,提高种子质量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工程,重点应抓好以下几点: 一、贯彻执行种子管理条例。强化种子管理,增强依法治种的观念,取缔计划外制种,打击经营伪劣种子的不法商贩。1990年怀化地区标准部门组织农资、农机、种子等行业对种子质量抽样检查,发现经营种子的八家有六家无“三证一照”,扦样室内检验  相似文献   

9.
<正>在我国,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禁止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种子经营许可制度,决定了种子属于限制买卖的物品。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这属于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例外。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购进种子时应当与具备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企业签订购销合同。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委托代销其种子的,  相似文献   

10.
周乐峰  林孝水 《种子科技》2002,20(3):153-154
种子经营许可制度是种子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 ,对加强种子管理、维护种子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正确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的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精神实质 ,是搞好种子执法管理的关键。1 对种子经营许可制度的理解《种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规定了先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 )后照 (营业执照 )的许可方式。因此 ,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经营种子的先决条件 ,涵盖所有种子经营行为。然而 ,《种子法》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所以 ,正确…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 35条规定 :“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为此农业部于 2 0 0 1年 2月2 6日发布了关于“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的第4 9号令 ,对种子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管理都做了详细的说明和规定。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而对于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销售的种子的标签则是指种子经营者在销售种子时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1 标签标注的内容农作物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  相似文献   

1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近两年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产业集中度的同时,“一刀切”式的抬高注册门槛也使很多原本深具发展潜力的小企业陷入发展困境,部分极具特色的专业小公司甚至濒临消亡的边缘。
  潜力小企业纷纷“中枪”
  “公司500万元的两证2015年就要到期,到时我们只能想办法达到3000万元的门槛”,北京宝丰种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屈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屈平所说的“3000万元的门槛”,是指按照2011年9月开始施行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申请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而上述两项的门槛原本分别只有500万元。  相似文献   

13.
目前,种子的计划管理还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导致中子市场不是过剩就是紧缺。因此,实行种子的计划管理势在必行。一、实行许可证制度,按计划生产。实行种子许可证制度,是实现种子计划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依法治种的有效措施。跨省预约生产杂交种子,应有预约省的种子管理部门向承约省的种子管理部门出具的《杂交种子出省预约生产许可证》;承约省同意后,应选择完成条件较好的基地进行生产,并发给《杂交咱子预约生产许可证》,分别纳入预约省和承约省的计划,并报全国种子总站备案。本地区安排生产的,须经地区种子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方可进行。对繁殖杂交种亲本种子的,必须严格控制。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对申请生产农作物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审查,对已发给《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要实行监督,以保证其按批准的品种、数量和质量进行生产。二、实行合同制,把计划落到实处。不论是跨省越县预约生产的种子,还是经营者与生产者在计划内生产种子,或是经营者之间批量调拨种  相似文献   

14.
读者信箱     
《中国种业》2003,(2):50-50
最近,读者来信询问以下几个问题,我们专门咨询了农业部有关管理机构,答复如下:问: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委托代销其种子的,是否需要在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需要向管理部门交纳样品费、管理费、化验费?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审批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犤2001犦20号)的要求,种子经营者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发放制度,禁止伪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子。《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种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种子经营许可证期满后需申领新证的,种子经营者应在期满前3个月,持原证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和原申请的程序相同。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为(X)农种经许字(XXXX)第X号,第一个括号内为发证机关简称。第二个括号内为年号,号码为顺序号。2001年《种子法》出台后,第一批种子经营许可证已逐步到期,有的种子企业已申领了新证,从经营许可证编号来看,各地编号方法不尽相同,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相似文献   

16.
《种子》1990,(2)
1990年2月中旬,云南省种子管理站召开了全省各地(州、市)种子公司(站)经理(站长)座谈会议。会议总结了1989年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情况;交流了楚雄市、永平县开展发放种子经营“三证”工作的经验;制定了《云南省种子工作6年(1990年~1995年)计划》、《云南省农作物种子作价试行办法》。  相似文献   

17.
1 看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主要农作物种子标签上必须标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 无编号的即为无证生产种子,有编号的还要看该生产许可证是否真实有效。种子生产许可证有三类:一是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种原种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二是主要农作物常规种的大田用种生产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核发;三是转基因作物种子的生产许可证,由国家农业部核发。越权核发许可证视为无效。例如,标签上种子类别标注的是常规种原种而种子生产许  相似文献   

18.
案例2007年12月24日,种子经营者乙公司从种子生产者甲公司购进大豆品种“某某47”种子2660kg,销售20kg,获利12元。经购种人举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明该种子标签上加注的是大豆品种“某某一号”种子的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据此认定乙公司实施了《种子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行为,依据《种子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乙公司处以没收大豆种子2640kg和违法所得12元、吊销营业执照和罚款60元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19.
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方可凭种子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规定了先证后照的许可方式,又规定了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四种例外情况。必须加强对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20.
农作物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种子经营者必须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凭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随着经济的发展,种子经营者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大,正确理解农作物种子经营有效区域,对处理种子案件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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