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2.
3.
2000年10月31日第9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通过的新《渔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 相似文献
4.
养殖证制度是国家对养殖水域、滩涂实施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也是我国渔(农)村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是用法律形式来规范渔业生产。保护养殖生产者权益的一个重要制度。早在1986年颁布的《渔业法》就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对水域利用的统一安排。可以将规划用于养殖面积的全民所有的水面、滩涂。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使用证,确认使用权”。使党中央、国务院对水产养殖业的政策法制化,从此。拉开了依法发放养殖使用证(以下简称养殖证)的 相似文献
5.
6.
保障渔民水域滩涂养殖权从养殖证制度建设开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背景:水域滩涂养殖使用制度是世界主要渔业国家普遍实行的一项制度,是我国农村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渔业、渔区的基本经济制度。建国初,党和政府就领导渔民对渔业进行民主改革,把渔具、渔船和部分水域滩涂分给渔民,从那时起,我国的渔民便拥有了水域滩涂的养殖权。1956年,商业部发文明确规定将水域滩涂给予专业渔民和兼业渔民经营使用,但当时并没有确定发证制度。1982年,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普遍开展的“定权发证”的做法在全国渔业工作会议上得到总结和推广。1985年,中发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政策。1986年,《渔业法》… 相似文献
7.
正自2002年实行水域滩涂养殖权制度建设以来,我区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渔民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有关精神,按照农业部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部署,不断推进本地水域滩涂养殖权制度建设,《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修订)及养殖发证登记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目前,全区共有1个自治区级、14个市级和104个县(市、区)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修订)了本行政区域《养殖 相似文献
8.
9.
10.
<正>自2002年农业部决定实施养殖证制度以来,安徽全省各级渔业部门在地方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实施养殖证制度。至2009年底,全省已有77个县(市、区)级人民政府、1个市级人民政府和2个跨市界大型湖泊出台了《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县(区)政府批准出台规划占88.5%;发放养殖证8600多本,核发养殖水域滩涂水域面积达372万亩,占总养殖水面的48.6%。主要做法:示范带动,推进实施养殖证制度在全省17个市各选择1个县率先试点,积极探索,为全面推行养殖证制度创造经验。 相似文献
11.
12.
渔业养殖证制度足建国以来国家在渔业上推行的一项涉及面最广、政策性最强的渔业管理基本制度,是加强渔业管理的核心制度。养殖证制度的关键是养殖证以及围绕养殖证的申请、核发、变更、废止等一系列管理过程。养殖证是渔业生产者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法律凭证,是判断水域、滩涂养殖功能的基础依据,是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行为准则,同时也是渔业养殖生产者申办水产苗种生产证、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认证等相关生产与管理的前置条件。因此,养殖证可以说是从事渔业养殖生产者的“身份证”和“护身符”,是保护养殖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相似文献
13.
14.
15.
《中国水产》2002,(12)
实施养殖证制度,对养殖水域滩涂核发养殖证是法律赋予渔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管理渔业生产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加入WTO,养殖证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渔产品要进入市场、要出口都要查是否有产地证、养殖证。因此领取养殖证,对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对渔(农)民来说,养殖证更多体现的是渔民的渔业权,确认渔民的渔业权,可以有效地保障渔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保护渔民的基本权利。但是,目前有些地方对养殖证发放工作的推进力度还不够,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还没有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在此我们将广东、湖南、江西、天津、青岛、福鼎等省市在养殖证发放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作法推荐给广大读者,以供参与这项工作的同行借鉴。 相似文献
16.
<正>2002年以来,江西省把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作为渔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截止到2009年7月1日,江西省已全面完成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工作。江西省的养殖证发证工作归纳起来为"12345",即"围绕一个中心,调动二方面积极性、协调三个关系、确定四个坚持、搞好五个结合"。围绕一个中心以维护渔业养殖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产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中心。 相似文献
17.
2004年3-4月,伊春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专题调查组,先后对所辖21个县(市)、区(局),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情况进行了调查。通过与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以及广大渔民群众走访了解、座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新修改的《渔业法》自2000年12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治渔方面,特别是在实施养殖证制度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思想认识、管理体制、历史条件等原因, 渔业法制建设仍较薄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比较严重,渔业水域权属纠份、无序开发利用等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当务之急是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扭转这种局面,促进我市渔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8.
19.
20.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始终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作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促进水产养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而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是加强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制度建设的一项关键措施。为了保障生产者合法权益,规范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2010年5月24日,农业部以2010年第9号部令形式发布了《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