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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北省农业植物有害生物发生分布情况,湖北省农业厅近期发布了经专家讨论审定新的《湖北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1996年和1999年公布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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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结果,农业部组织制定了新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附件1)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附件2),于2009年6月4日通过农业部第1216号公告发布施行。2006年3月2日农业部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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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控制突发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对农业生严造戚的危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农业部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的安排和要求,山东省植保总站于6月26日-27日在济南举办了全省检疫性有害生物培训班。来自全省十七个市和部分县(市)的40多名植物检疫工作负责人接受了国内新公布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新近发现的危险性有害生物的监测检验及防控技术培训,学习了全国重大疫情防控座谈会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全省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圆满达到了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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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天津市农业局根据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天津市植物检疫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该市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结果,经过天津市第一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审定委员会审议,《天津市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即将正式公布,《天津市植物检疫对象补充名单》也将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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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木薯绵粉蚧和异株苋亚属杂草是危害多种农作物的有害生物。据非洲和美洲的研究报道,木薯绵粉蚧可危害木薯、大豆、柑橘等农作物,对木薯产量的影响达80%;异株苋亚属杂草可造成玉米、棉花、大豆等主要作物减产11%~74%。风险分析结果表明,上述有害生物随农产品贸易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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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农业部第1216号公告,结合本省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结果,江苏省农业委员会组织专家审议并制定了新的《江苏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补充名单》(该省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同农业部公告),于2009年12月7日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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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农业植物有害生物调查结果,农业部编制了《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行政区名录(2013)》和《各地区发生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2013)》,并于近日正式印发。2013年印发的《2012年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布行政区名录》和《2012年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分省分布名单》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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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全国部分省市为保护本省农业生产安全,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结果,组织专家制定了新的补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分别于近期发布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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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2006年12月21日发布第788号公告,近期,辽宁省盖州市、新民市、大石桥市,河北省滦县、新乐市和北京市平谷区的部分地区发现新传入危险性有害生物——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Cucumber Green MottleMosaic Virus,CGMMV)。根据《植物检疫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将该病确定为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黄瓜绿斑驳花叶病毒病被确定为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刘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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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刊讯农业部、海关总署12月29日联合公告:公布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为加强对进出口农药的监督管理,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