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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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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资源是大自然留给人类的一笔宝贵的遗产,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环境因素之一,没有森林覆盖的地球,人类可能难以存活,正因为如此,人们才高度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列为法律约束和禁止的范畴之内。我国更是以刑罚手段对犯罪分子加以严惩。但是,作为一名森林执法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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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房山区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张××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扈××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出卖林木的所得6万元,也依法被追缴。经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张××是北京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扈××是该公司承包管理的芦沟桥林场工作人员。1998年11月至2000年1月间,张在没有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授意扈安排他人在该公司承包管理的北京矿务局所属芦沟桥林场内,砍伐林场的林木200余株,立木材积477立方米,张、扈将所砍伐的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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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盗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所有破坏森林资源的刑事案件中,盗伐林木案件占的比重较大,研究并实施对盗伐林木行为的打击措施.对遏制盗伐林木犯罪,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有人认为盗伐林木案件的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要相一致,对此,笔者有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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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滥伐林木罪的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滥伐林木违法犯罪是森林遭受破坏的主要原因,也是山区多发性犯罪之一。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对滥伐林木罪的规定较为原则,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认定和危害性存在一些模糊认识。本文试从滥伐林木罪的认定方面作一些探讨。 一、滥伐林木罪的主体认定 滥伐林木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任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农村居民滥伐自留山或者自己承包经营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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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腾飞发展,各地大中小城市绿化美化工程的大力开展,盗挖大树的案件屡屡发生。而这样的大树以株论价与普通林木以材积计价方式存在天壤之别。因此,再以立木蓄积作为盗挖大树案件的立案起点,就有失公允、有违法理了。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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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有关区县的森林公安机关集中力量,多路出击,狠狠地打击盗伐林木的犯罪团伙,使一大批犯罪分子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已经有石林涛、李志军、高明三个盗伐林木团伙的犯罪分子经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石林涛、王振、于长青、王金山、石海宽、石玉军、曹志忠、李志军、曹起生、化广杰、高明、徐清等12名盗伐林木的犯罪分子受到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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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鹏 《森林公安》2010,(4):35-36
<正>无论是《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7号)第六条规定,对非法狩猎罪客观方面的规定是存在缺陷的,该缺陷不仅影响对野生动物资源的有效保护,而且造成立法语义与逻辑混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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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玲 《甘肃林业》2013,(1):23-25
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我国法制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创新、补充作用。通过参与《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的立法实践,笔者对立法要以民为本、民主立法有了更深刻地思考与理解。一、立法要关注民生问题。建设生态文明,"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再是一句简简单单的宣传口号,而已是一句深入人心的生态理念。先行严格保护,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基础。由于环境的不断恶化,人类的乱捕滥猎,各种野生动物的生存正在面临着多种多样的威胁。近100年,物种灭绝的速度已超过了自然灭绝速度的100倍,现在每天都有100多种生物从地球上消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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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绿色资源越发受到人们的重视,城市绿化美化观念盛行,对树木的需求很大。巨大的市场需求带来了高额的利润,进而催生了非法采挖树木的恶风。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出现非法采挖林木行为,这严重危害着国家森林资源的安全,应严厉打击。但现实中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常常因为情况复杂而遭遇各种困境。由此,在定罪处罚中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成为一个重要课题。笔者结合贵刊2011年第4期鲁八林《关于如何适用法律办理盗挖林木案件的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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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财富,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人类自己的家园。我国政府历来重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特别是1998年夏季长江中下游和松花江、嫩江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国政府加大了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从加大长江中上游流域治理力度到天然林的禁伐以及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都表明了我国政府保护森林资源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为保护人类共同的生存家园和实施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中,作为一名执法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笔者现结合工作实践就破坏森林资源犯罪的立法完善谈几点的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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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持续高发的盗伐林木犯罪态势和构建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防控对策,运用实证分析法对302份盗伐林木罪一审判决书进行研究,得出:犯罪主体方面以青壮年男性农民为主,初中以下学历居多;犯罪主观方面以牟利和满足生产生活需要为主;犯罪客观方面为盗伐幼树案件较少,盗伐林木平均立木蓄积数量巨大,但刑罚轻刑化现象突出。建议:从认识上转变重经济价值轻生态价值的林木价值观,从政策上推进林业生态扶贫工作,从立法上确立刑法生态法益,通过多维度的防控对策来保护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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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社会和湿地保护发达的国家的做法看,主要是综合运用立法方式和制定规划的方式对湿地加以保护的。其中,尤为突出立法保护的优势,湿地立法较为发达。我国至今尚无一部专门的“湿地法”,却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有关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我国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与湿地保护有关的规划和计划,部分地方的人大及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本地实情,制定并颁布了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这些,都构成河北省湿地立法的借鉴与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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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腾飞发展,各地大中小城市绿化美化工程的大力开展,盗挖大树的案件屡屡发生。而这样的大树以株论价与普通林木以材积计价方式存在天壤之别。因此,再以立木蓄积作为盗挖大树案件的立案起点,就有失公允、有违法理了。笔者认为,与现行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情形相比较,盗伐林木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至少遗漏了一种重要情形:盗伐林木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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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林业调查规划》2023,48(4):213-215
以“能否找到一个联系不同生态层次、水平和过程的桥梁?”和“是否存在一个普适性模型可对生态学的各种现象进行解释?”等两个问题作为开篇,推出了所要介绍的生态学著作Metabolic Ecology:A Scaling Approach。文中综述了原著全书的结构和各章节的主要内容,强调了“代谢速率”这个关键性概念,并通过代谢速率这个桥梁,将动物和植物、个体和种群、群落以及生态系统联系起来,既回答了开篇之问,又引出了原著的核心内容。文中还列举了代谢生态学理念在人类学和非生物学领域的拓展与应用,同时还指出了代谢生态学理论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热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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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零星盗伐的犯罪活动有逐年上升之势,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村生产秩序的突出问题,林农反映强烈。在大力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时期,农村零星盗伐林木的犯罪活动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影响了“平安林区”的建设,森林公安机关多次开展以打击零星盗伐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但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加强对零星盗伐林木的防控对策研究,努力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成为摆在森林公安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笔者在实际办案中,对农村零星盗伐林木的成因及其对策有一定的研究,现提出与各位同行交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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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阐述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法律构成要件和司法认定,探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目的是为了预防职务犯罪.由于该罪是刑法中唯一指明犯罪主体为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因而对林业主管部门的每一位工作人员特别是主管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各级森林资源管理机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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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际环境法理论、自然保护区以及我国环境资源法律体系完善的角度论述了自然保护区立法的必要性,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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