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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经中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15(3):8-10
不作为犯尤其是不真正不作为犯历来是刑法理论中量刑争议的焦点,本文以义务违反标准来区分作为和不作为,并分析了不作为的行为性问题。在面对处罚不真正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冲突问题时,以“保证人说”和“构成要件等值性判断标准”解决与罪刑法定中禁止类推解释原则的矛盾,阐述其可罚性问题,提倡用开放性构成要件理论解决与罪刑法定原则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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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属于情节加重犯;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犯。在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中,如果肇事者的逃逸行为中包含看必然剥夺受害人生命的现实危险性,即对于伤者的生命排除了他人救治的可能性,则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从而构成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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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竞合犯处罚原则的重构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想象竟合犯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阐释了中外刑法学界关于想象竟合犯处罚原则的不同观点;针对学界争执的三个焦点问题,评析了想象竟合犯有些情况下是本质上的一罪、有些情况下是本质上的数罪和对想象竟合犯数罪并罚并不违反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观点;主张对想象竞合犯应分情形进行不同的处罚:择一重罪处断,择一重罪从重处断,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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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龙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4):9-12
凡具有共同作为义务的二人以上者,互相联络犯罪意思,进行违反其作为义务的不作为时,即为存在共同实行,能够成立不作为的共同实行犯。不作为的片面帮助犯罪非无一例外的排除在刑法的规制之外,当不作为同时构成违反特定职务或业务上之罪的正犯时,可按该罪的正犯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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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栋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0(2):1-4
无特定身份者能否成为纯正身份犯的共同实行犯,应区分特殊主体犯罪的实行行为的性质,予以不同对待。无身份者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与有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当有特殊身份者与无特殊身份者为共同实行犯时,应对无特定身份者按身份犯的共犯来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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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发生纠纷,吴某伙同其家人跑到我家将我打成轻微伤,还砸坏财物。我报警后,派出所以证据不足为由,未对吴某进行处罚。请问。公安机关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我该如何维护权益?[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汪恭礼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1,(1):14-15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离不开资金,而“无钱不能办事”成为贫困村村干部办实事难的借口。一些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片面地理解为“要钱”的机遇,上面不给钱就等一等,“村里没钱咋能建设新农村”?实际上这种思想是不作为的“懒汉”思想。即使村里没钱,也不是不可作为。作为村干部,应该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容易见实效而花钱少(或不花钱)、费时短的实事做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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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为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必然对社会及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有损害就要承担责任,包括赔偿责任,但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时此未做出明确的规定,学界对此也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本文主要对行政不作为及国家赔偿责任的确认进行探讨。笔者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有积极实施法定行政作为的义务,并且在法定期限内能够履行而未履行(包括没有完全履行)的行为。国家承担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行政不作为侵权行为主体特定;行政不作为侵权行为客观存在;法定损害事实存在;行政不作为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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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未公开拍卖没收的违法标的物,被处罚的货主不来,仅有司机“接受处罚”等突出隐患,也存在执法人员案卷填写不规范、执法程序不到位、证据不齐全等办案粗糙等潜在隐患,分析了林业行政执法存在隐患的原因,并研究了林业行政执法管辖权与“三乱”相冲突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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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国赢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全面进入到乡村振兴阶段,在这一过程中,“第一书记”制度在基层党建、乡村经济发展以及乡风文明建设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第一书记”技能与实际需求不匹配,被帮扶地区间存在“马太效应”,“外来力量”与村书记的冲突以及“形式主义”不作为等问题。分析其成因主要体现在精准选派机制不严谨、培训不到位、资源配置不均、“双轨治理”蕴藏权力博弈、考核机制不合理等方面。提出为优化“第一书记”制度,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要完善精准选派机制、加强培训教育、提升资源配置合理性、挖掘内生资源、明确权力边界、推动合作型治理、推进考核机制合理化等建议。 相似文献
14.
宋军强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13,(4):39-44
刑法学界对不作为诈骗多有探讨但尚未形成统一定论。解决不作为诈骗行为的认定,需正确把握对行为人是否履行告知义务、相对人是否陷于认识错误等相关问题。行为人是否承担告知义务源于对行为人是否居于保证人地位的判断;相对人陷于认识错误需借助假设的因果关系进行判断,且有必要厘清不作为行为和引起错误之间因果关系的顺序。不作为诈骗与默示诈骗主要区分在于使相对人陷于认识错误的原因,而不作为诈骗与交易博弈诈骗的区分则主要集中于行为人、相对人对产生错误的认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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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生·吾拉木 《新农村(黑龙江)》2011,(2):119-119,129
多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造假、舞弊接连不断,上市公司的内部会计监督功能弱化、审计执业不规范、法规政出多门、证券监管力度不足、处罚的力度也不够大等上市公司会计监管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上市公司的内部会计监督功能弱化。为此应加强对上市公司治理,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监管,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和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本文主要对基于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管进行研究,通过系统地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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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见死不救"的刑事责任问题,应从"见死不救"者所负的义务,"见死不救"与被害人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两方面来确定."见死不救"者如果负有法律、职务或业务上的义务,以及先行行为所产生的义务或由于受害人的求助并产生的信赖与期待,为维护社会内在秩序而形成的义务,当为而不为,应负刑事责任.但由于在不同情况下,不作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因果联系的差异性,应分别以杀人罪或不救助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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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是不作为犯罪理论的核心问题,然而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那些义务可以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学界对此也存在颇多争议。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一般的道德不应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而重大道德的却可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