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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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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 2002年3月,L县农民罗某承包了本村已废弃的小学校舍及周边旱土,为便于在此搞养殖,准备在学校周边隙地栽植树木。罗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就在该学校附近他人的责任山场盗挖常绿乔木200多株,其中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香樟17株。罗某知道香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在移植过程中,挖断了树根,裁去树尖和树枝。造成16株香樟死亡。[处理意见] 在审查本案时,对罗某是否构成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罗某不构成非法采伐、毁环珍贵树木罪。其理由:一是主观方面罗某想把香樟栽活,…  相似文献   

2.
李品益 《湖南林业》2002,(11):15-15
案例:某花卉公司看好绿化市场,移植了一批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树种———红豆杉,尔后,多次请教林业技术人员,精心管护,努力使移栽树木存活下来。林业公安就此立案侦查,但在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树种是否涉嫌犯罪,有不同的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如果移植后造成死亡3株以上的结果,就涉嫌毁坏珍贵树木罪。其理由是: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刑法第344条规定的“珍贵树木”,包括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2001年9月,被告人付某、黄某、许某、李某(4人均为村民小组长)共同商议砍伐一些杉木出售,作为修筑本村农用车道的资金,经村委会同意后,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被告人付某、黄某雇人上山砍伐杉木325株,立木材积23.5643立方米。在准备出售给陈某时,被当地森林公安派出所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付某、黄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任意雇工采伐其村所有的杉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应依法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据此,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决被告人付某、黄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各5000元。争论意见本案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付某、黄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任意雇工采伐其所在村所有的林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罪。虽然被告人的行为是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但被告人首先提出主张,并且在没有得到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仍坚持无证采伐,以致发生滥伐林木的严重结果,被告人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因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成立。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砍伐树木是为了公益...  相似文献   

4.
毁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毁林包括盗伐、滥伐等一切违法人为因素造成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被损害的行为;狭义的毁林是指行为人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脂等活动而损害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1979年《刑法》中没有非法毁坏林木罪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法[研]发[1987]23号)第十条第(1)项规定:因进行营利性生产违反规定而毁坏生长中的林木,情节严重的,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农林)厅(局),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最近,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采取严厉措施,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行为,保护和抢救森林资源。为全面贯彻和认真落买《通知》精神,现将贵彻落实意见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贯彻落实《通知》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来抓,组织广…  相似文献   

6.
毁林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毁林包括盗伐、滥伐等一切违法人为因素造成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被损害的行为;狭义的毁林是指行为人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脂等活动而损害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1979年《刑法》中没有非法毁坏林木罪的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法[研]发[1987]23号)第十条第(1)项规定:因进行营利性生产违反规定而毁坏生长中的林木,情节严重的,  相似文献   

7.
开垦、养殖等,不是国家重点工程等特殊情况,所以对用于开垦、养殖等营利性开采而砍伐红树林、毁坏红树林的行为,基层林业部门是没有权批准的。也就是说,出于开垦的目的,故意毁坏红树林的行为,是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林木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的,以该罪名对故意毁坏红树林的行为进行定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林业行政部门以盗伐、滥伐林木对毁坏红树林的行为进行林业行政处罚,依照上述分析,在行为定性方面也是不够准确的。公安机关对毁坏红树林的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一个理由是行为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这与一些地方人民法院以故…  相似文献   

8.
一、当前国有森工林区林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的形势自1998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国发明电[1998]8号)之后,黑龙江省森工认真贯彻执行,为了保护好森林资源,控制林地流失和逆转,加强了林地境界管理、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破坏林地的行为,使非法侵占林地和乱占林地的现象明显减少,违法破坏林地势头得到遏制。当前,黑龙江森工林区森林资源和林地管理正处在治理与破坏相持阶段。随着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林业的发展以及林业改革的不断深入,黑龙江森工林区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开始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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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采取六条措施落实全国厅局长座谈会精神6月30日,在定西召开的全省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座谈会,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决定采取六条措施落实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一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盗伐盗运、超限额采伐、毁林开垦、乱批滥占林地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建立破坏森林资源重特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对全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进行年审,对符合经营加工条件、合法经营的,重新核发新版证;对无合法木材来源、不符合木材经营加工条件或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的,要取消木材经营…  相似文献   

10.
正2021年3月1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启动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对2013年以来毁林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维护森林资源管理秩序,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专项行动于3月至12月集中开展,全面清查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滥砍盗伐林木、违规调整和破坏国家级公益林等问题;重点排查生态区位重要、涉案林地林木数量大、持续时间长、影响恶劣的案件;  相似文献   

11.
2001年3月,被告人谌松华、谌新国、蒋冬生以1388元的山价买到谌某某等人山林一块,双方确定了山林四至界线,并言明,采伐林木时,由3被告人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买卖成交后,3被告人仅办了3立方米林木采伐许可证,皆伐了此块山林,共计采伐活立木材积100.6立方米,其中,国家二级珍贵树木刺楸6.4立方米。案发后,如何处理本案,存在多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谌松华、谌新国、蒋冬生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对其应数罪并罚。理由有:3被告人违反国家林木采伐制度,非法采伐林木数量巨大,应依照《中华人民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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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瑶族自治县坚决制止毁林占地行为,把保护林地变成全县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共同行为,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此,他们采取了“停、清、退、打”四项措施。一是停:就是立即停止一切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行为,有违反的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二是清:县里成立了林地清理领导小组。对1994年以来县里出台的有悻于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的文件进行了细致的清理,各乡镇配合林业站、国主站按年度查阅清理1992年7月1日以来征用、占用林地情况,并将详细数据落实到用地单位和个人。三是退;切实做好退耕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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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林业杂志社:《湖南林业》杂志今年第5期“政法园地”刊发了两篇文章:第1篇题为《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该如何认定?》说的是通道县某镇一个体木材经营户周某在同吴某联系购木材一事后,吴某便找到丙买下他们的青山并以丙的名义打了申请采伐的报告,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批准下,吴某擅自雇请他人对其所买下的山场进行砍伐。该报道的作者杨添川认为吴某的这种行为应定盗伐林木罪。第2篇报道题为《肆意滥伐松树判刑!》说的是会同县一农民甲买下乙兄嫂两户责任山上的松树,并以乙的名义写出了申请采伐的报告,但在未等林业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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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以来,龙胜各族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李兆掉主席关于“立即停止采伐天然、水源、防护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龙胜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森林覆盖率达76.63%,是广西林业重点县之一,曾被国家林业部评为“世行贷款国家造林项目先进单位”。如何保护森林资源不受破坏,成为该县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发出后,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精神,全县迅速行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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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6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退耕还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3年1月20日实施。这是林业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推动林业五大转变、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条例》共六章六十五条,它的实施必将为依法退耕还林,保护退耕者的合法权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长期以来,陡坡地种粮、毁林开垦是造成生态恶化、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1998年特大洪水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及时做出包括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在内的灾后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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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清 《湖南林业》2002,(11):16-16
周某系某县林业局资源林政股副股长,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1999年9月2日、11月10日,周某在未经省林业厅明确答复的情况下,先后2次擅自用内部工作文书“清山材采伐计划通知单”下达榉木采伐计划共3立方米,且在该通知单上注明“已经省林业厅办理特种材采伐证”,导致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榉木被非法采伐25.8立方米办案中,对该案的定性存在多种意见:认为,周某的行为构成木罪。其理由是:周某明知榉木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却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擅自下达采伐批件,致使榉木被非法采伐,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对珍贵树木资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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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和巩固好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多伦县从2009年3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打击破坏林业项目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重点打击在项目区内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业用地,故意破坏林业生产设施及毁林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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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第8期《湖南 林业》发表廖景憧先生 众本案李某的行为是否 构成犯罪一文,廖先生 认为李某收购、运输国家 二级野生动物草■19只、 褐耳鹰1只的行为是过失 行为,因而不构成非法收 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 物罪。笔者对廖先生的观 点不敢苟同。 笔者赞同第一种意 见该案李某收购、运输 的19只草■和1只褐耳鹰,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须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李某是否明知,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  该案涉及犯罪的主观要件问题。所谓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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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林资发[2005]43号)下发后,我们派出所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精神和要求,集中警力对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垦、超限额采伐、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其中遇到的一起案件,引发了笔者对有关问题的思考。  相似文献   

20.
广义上的毁林其内涵非常广泛,包括盗伐,滥伐在内的一切人为因素对森林,林木造成损害的行为,但本文所指的毁林仅为狭义上的解释,即我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非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损坏”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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