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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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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推广供需匹配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研究新疆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之间的均衡程度,建立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相适应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典型案例分析、微信网络平台收集数据,运用比对法,分析农民合作社和农户的技术供需类型、科技推广主体供需、技术供需认知。【结果】各类农业推广技术供需重点基本一致;推广技术供需不匹配的矛盾较为突出;新型经营主体作为科技推广主体在供需匹配方面矛盾较为突出;农技推广机构作用亟需加强;农业科技推广方式渠道手段较为集中,不能很好满足各类经营主体需求。【结论】新疆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中供需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建立农户需求反馈机制和技术供给主体之间协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进农技推广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提升新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推广水平。  相似文献   

2.
为实现农技需求和供给的均衡性,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选择的影响因素。对山东省胶州市425户农户进行调研,从农户分化的视角出发,采用二元Logistic计量方法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选择的影响因素。调研数据和计量结果表明:有81.3%的入社农户依托专业合作社的技术供给,90%的农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主动寻求技术指导,95%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对农业技术有强烈需求。其中,耕地面积、受教育程度、农业技术的培训以及农业技术的盈利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技术选择行为具有积极影响,而订单农业的签订、加入专业合作社对家庭农场经营者技术选择行为具有消极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根据自身农技需求特点,做出适合自身发展的农技选择行为。  相似文献   

3.
韩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及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韩国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市化经历着变迁发展,家庭农场数量减少,经营规模在不断扩大,农场主老龄化加深;农业企业数量在增加,农.协(合作社)在农业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的重要启示是:提高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方向,土地制度创新、政策保障是重要基础,农业后继力量的培养是培育农业新型主体的着力点,农业主体间相互协调是构建新型经营体系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为提升蚕桑产业的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基于广西蚕桑主产区蚕农的调查数据,分析了当前蚕农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及供给特征。结果显示,蚕农对农业科技服务有强烈的需求,但各项农技服务均存在严重的供给不足,农技服务供需不平衡;农业信息服务、省力机械加工技术等农技的供需差较大,且农技服务主体缺乏,农技推广受限。建议加强农技研发,增加供给总量,建设基层农技指导服务队伍,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并通过提升蚕农组织化水平、培育新型职业蚕农的方式,提升蚕农农技接受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  相似文献   

5.
家庭农场主的相关从业经历、受教育程度都对家庭农场技术效率具有正效应。经营规模的适度扩大能有效改善家庭农场的技术效率。相关主体间的良好合作、良好的社会化服务都有助于提高家庭农场的技术效率。主要的政策含义在于,不仅要引导家庭农场适度扩大经营规模,而且还应该借助于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产生的外部经济提升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  相似文献   

6.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它对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群众经济收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很大的帮助。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新型农业生产需求,解决农技服务供需矛盾,推进农技服务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提高生产效率。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惠民惠农政策的出台和实施,大大提升了农民群众发展新型农业模式的积极性,一大批先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运而生,为实现现代农业建设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驱动力。  相似文献   

7.
詹孟于  周真  汤颖梅 《南方农业学报》2021,52(12):3463-3470
【目的】分析绿色食品销售渠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参与度的影响,为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参与度提供实证依据与政策参考。【方法】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生产行为、销售渠道选择、个人特征及外部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并采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分析销售渠道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参与度的影响。【结果】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表明,性别、年龄、受教育年限、环保意识、经营规模、家庭劳动力人数、政府培训、政府补贴、信贷资金可获性和外包服务等变量的相关系数均小于0.500,说明变量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可进行回归。多元回归结果显示,销售渠道和环保意识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242和0.081,且在5%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参与度的影响显著。户主的受教育年限和政府补贴的回归系数分别为0.016和0.180,且通过10%的显著性检验,表明上述2个变量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参与度也具有显著的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及销售渠道和环保意识强。其他因素如经营规模、家庭劳动力人数、外包服务等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绿色农业参与度则没有显著影响。【建议】政府应当出台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绿色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农村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环保理念;对于采取绿色农业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增强其综合竞争能力。  相似文献   

8.
正随着易门县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入推进,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彰显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逐步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规模、辐射带动、资金来源、市场导向、品牌建设、销售渠道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进一步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对推进易门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决胜脱贫攻坚、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为客观地评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科技服务的需求意愿,本文通过文案剖析、院地调查、统计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分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科技服务的需求特征。结果表明:76.11%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急需科技服务,还有7.08%对科技服务采取无所谓态度;对技术指导的需求远大于其他指标,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农场对技术指导的需求率分别达到52.08%、82.14%、88.89%;在需求表达方面,91.15%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首选公益性服务。为此,本文从农业科研院所角度提出了顶层设计科研项目、构建"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培育需求型科研成果、强化服务品牌意识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其他单位开展相关工作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规模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生产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地位日益提高,农技服务体系队伍如何适应这种新的农业生产形式,改变服务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服务,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今年,我们对海安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相关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梳理如下,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1.
该文介绍了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改变培训方式,提升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加强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科技普及,提高农民素质与技能等建议。  相似文献   

1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以商品化生产为主要目标,具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较好的物质装备条件和相对较大经营规模,且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都相对较高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通常包括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战略构想就是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吉林省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元服务主体,对吉林省加快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建设现代农业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正>一、兰考县农技推广服务现状近年来,兰考县农林局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大了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力度,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稳中有升近两年,兰考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年以50%的数量增长。2016年全县家庭农场数量为150家,到2017年增加到180家;专业大户从2016年的440户增加到2017年的610户。(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从土地获取方式上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以承包、租赁、土地流转、自有土地等形式获得。  相似文献   

14.
在农业生产转型背景下,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公益性农技服务仍然存在刚性需求,但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市场却出现了"公益疲弱与市场主导"双向发展的局面,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技服务获取困境是当前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的焦点。本文基于江西省五个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县的案例,通过案例研究分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实践探索的具体成效、制约因素和深化路径。研究发现:在供给乏力、需求换代、技术变革和机制不畅等新时代背景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实践探索取得了增量提质、融合发展、服务升级和机制创新等成效,但仍存在农技服务多元供给不畅通、农技推广人员考评机制难执行、服务供需匹配不精准和推广机构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此,从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服务供给、激发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生机活力、实现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需精准匹配、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长效运行机制等方面提出深化路径。  相似文献   

15.
沈琼  李家家 《南方农业学报》2018,49(9):1894-1900
[目的]分析土地流转对家庭农场扩大规模意愿和经营绩效的影响,为促进我国家庭农场科学稳定发展提供对策建议.[方法]通过问卷调查和入户访谈的形式,以湖北省武汉市和安徽省郎溪县的563户家庭农场调查材料为依据,分析土地的流转面积、流转年限、流转合同和流转租金对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意愿的影响,以及经营规模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结果]农场主的意愿经营规模与实际经营规模有一定差距,实际经营规模为21.78 ha,意愿经营规模为24.57 ha,调查表明60.75%农场主都愿意扩大经营规模.土地流转面积对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意愿有显著影响(P<0.05);对粮食种植类家庭农场来说,经营规模的增加能有效提高农场的经营性净收益,但并未提高单位面积效益.[建议]引导土地有序向家庭农场流转,做好对土地流转的指导和服务,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促进家庭农场持续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6.
家庭农场经营风险测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途径。基于黑龙江省家庭农场的实际调研数据,构建家庭农场经营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和似不相关回归模型,测度家庭农场经营风险并分析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家庭农场经营风险的关键性程度排序为: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社会风险融资风险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家庭农场的自然资源禀赋、经营规模等土地生产能力因素对自然风险存在显著影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产业组织化程度、外部监督机制等其他经营主体的直接支持因素对社会风险的作用明显,而农场主的决策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对技术风险会产生影响。因此,应该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农场主经营水平,推动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好发展。  相似文献   

17.
陕西省勉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秦巴山片区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县,近年来,勉县农技部门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引领农业规模化经营、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方法、示范增产增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文章主要介绍了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扶贫模式,分析了存在问题,并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8.
家庭农场主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家庭农场主产生来源主要包括新型职业农民及返乡创业者。家庭农场主以男性居多,平均年龄较大,老龄化明显,学历水平较低,其个人特质如气质特征、性格特征、能力特征等也有差异。结合家庭农场主群体特征,建议加强农民职业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农业人才引进力度,为家庭农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提高农业信息化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大力推动农业保险和商业化农业保险发展;扩大融资渠道。  相似文献   

19.
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专业合作社、经营性服务组织、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区别于我国传统小规模、半自给经营的家庭农户;是构建我国社会化、专业化、组织化和集约化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力量。现阶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具有以  相似文献   

20.
费强  许长荣  李宝昌  毕施华  郑江平 《安徽农业科学》2014,42(32):11604-11606,11608
从5个方面总结了松江区培育家庭农场主的基本做法与经验,深入剖析了松江区在培育家庭农场主过程中存在的6个主要问题:家庭农场主的现代职业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家庭农场经营成本较高,对政府补贴的政策依赖性强;对农场主的培育目标不明确;对家庭农场主的培育体系不完善;对家庭农场主培训的内容、方法、手段比较单一;家庭农场主的期望经营规模与实际经营规模有一定差异。最后,提出了家庭农场类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培育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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