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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加强对我市动物检疫员的管理,提高动物检疫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以及动物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依法规范我市动物检疫员的执法行为,确保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动物检疫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一条行为规范是动物检疫员在岗位时必须遵循的工作原则和行为准则,动物检疫员必须认真遵守执行。 第二条 动物检疫员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努力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熟记动物防疫、检疫的政策法令,全面掌握动物及其动物产品检疫知识技术,对国家规定的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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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动物防疫法》的贯彻实施 ,特别是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新形势 ,如何实施检疫监督与国际接轨 ,国家对动物检疫监督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搞好动物检疫监督工作 ,提高我国畜禽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必须要根据法律的要求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动物检疫监督执法队伍。1 当前动物检疫监督体制中存在的问题1 1 行政执法主体、组织形式不适应《动物防疫法》颁布实施后 ,规定动物检疫工作应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 ,法律不再要求对检疫工作进行委托。因此 ,过去由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在乡镇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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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监督行政执法规范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检疫员和监督员的动物检疫活动和动物防疫监督活动的约束。规范动物检疫监督行政执法是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树立良好的畜牧兽医执法形象、提高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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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站与屠宰场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畜牧兽医站依据《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对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对防疫、检疫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对屠宰场防疫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并派出专职检疫员实施待宰动物入场检疫、宰前检疫、宰后检疫和检疫记录、有关防疫资料的核查和监督病害畜禽及其产品的处理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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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基层畜牧兽医站即承担本辖区的防疫工作,又承担检疫工作,往往造成防检工作混乱。为此,我县从1999年4月试行乡镇畜牧兽医站防检分离,设立片区动检站单独运作,实行人、财、物由县局直管,动物检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防检分离的法律依据根据《动物防疫法》第6条、第30条、条31条以及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第4条、第22条、第24条之规定: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立检疫员,乡镇畜牧兽医站无检疫职权。各乡镇的动物检疫工作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派驻检疫员实施检疫。2基层畜牧兽医站防检分离的必要性2…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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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动物防疫法》的有关条款,我县于1999年4月乡(镇)实行“防检分离”,探索了一些新方法,采取了一定新措施,经过1年多来的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1防检分离1.1防检分离即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的分离。各自搞好自己的防疫工作和检疫工作,互不混岗,互不推倭。1.2设立“片区动检站”,专职从事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动物检疫员是从各乡(镇)畜牧兽医站抽调出的职工,经过严格的检疫技能。法律知识培训、考核,按照法律意识强,作风硬朗,敢于办事,勇于办事的标准选拔。动物检疫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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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云南省各县在生猪屠宰检疫中存在对检疫执法主体、检疫与检验、收费等问题的不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笔者将生猪屠宰检疫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明确相关规定,供决策部门、相关检疫机构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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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各级动物检疫监督机构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能,切实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检疫监督工作,稳中求进,巩固发展,经过全省广大检疫员、监督员15年的辛勤努力,甘肃的检疫监督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结合工作实际谈五点体会1采用多种形式,坚持三个面向,认真宣传贯彻兽医卫生法规,是搞好检疫监督工作的法宝1985年以来,甘肃省各级检疫监督机构认真宣传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甘肃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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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设动物检疫员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动物检疫员是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的实施者,而且是唯一的、排他的。同时,动物检疫员也是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和自然人。因此,动物检疫员的行为就具有了职务行为(法律授权)、公众行为(机关工作人员)和个人行为(自然人)等具体行为,其违法违纪行为(触犯刑律的除外)应视性质不同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分。笔者认为,对动物检疫员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可分为三种,即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和行政处罚。1动物检疫员职务违法行为的处理1.1《动物防疫法》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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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动物防疫法》,加强动物检疫队伍建设与动物检疫员的管理,明确岗位责任,确保畜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岗位职责:(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动物防疫法》及其相应的配套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2)依法行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国家规定的检疫项目、检疫标准、检疫程序及办法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同时对检疫结果负责。(3)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执行任务时应着装整洁,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带齐检疫工具。(4)秉公执法,不拘私情;不滥用职权、枉法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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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地处浙南沿海,交通方便,经济较发达,牧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21%.全县年出栏肉猪8.2万头,出栏率105%;年消费肉猪18万余头(需调入肉猪10万余头).全县现有检疫员34名,年检疫活猪8.4万头,生猪白肉9.3万头,检疫到站率活猪为46.7%,生猪白肉为51.7%.
1 主要问题
1.1 管理体制不顺按照<动物防疫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的规定,平阳县有关部门将县畜禽防检站列为法定授权组织,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据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行政处罚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编制和相应人员,独立的经费预算,固定的办公地点和法定代表人.而该县畜禽防检站为农业局内设机构,经费、编制并未完全独立.此外,根据<动物防疫法>规定,检疫员应归县畜禽防检站直接领导.但该县检疫员全部为乡镇兽医站人员兼任,人事归乡镇政府管理,结果原来检疫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当地政府争着管,检疫收入较少的山区乡镇大家都不愿管,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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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5,26(10):36-37
第一条 为规范全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和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省实际,特制订河南省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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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题1 .1 《动物防疫法》对动物疫病由哪些机构 (人员 )认定没有法律规定 在防疫监督中遇到病畜 (禽 )或疑似病畜 (禽 )及其肉尸时 ,按照法律规定要进行处理 ,畜主 (货主 )往往不承认认定结果 ,使依法处理难以进行 ,有时还会造成民事纠纷。1 .2 实施检疫时 ,没有法定的完善的检疫规程 《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 ,并对检疫结果负责。由于至今没有完善的检疫规程 ,因而在实际工作中 ,检疫员对某些病的检疫是按照有关业务书中讲的操作步骤进行的 ,降低了检疫工作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1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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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员在检疫工作中有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但不应处以罚款。然而近年来,检疫员因违章被罚款的情况屡见不鲜,而且还被视为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的有力措施,这就有必要对其合法性加以探讨了。 对违章检疫员处以罚款通行于《家畜家禽防疫条例》施行期间,依据是《中国兽医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8条第1款第1项。但随着《动物防疫法》的正式施行,《家畜家禽防疫条例》自行废止,依照《条例》制定的《处罚办法》亦失去法律效力。因此,1998年元月1日以后动物检疫员的违法行为就不能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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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继承 《上海畜牧兽医通讯》2000,(4):36-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 ,逐步使我们的兽医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迹。“让人民吃上安全放心肉”已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海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项目”的建议必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畜牧业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 ,确保全市人民的肉食安全。作为乡镇动物防检队伍 ,是整个动物防检监督机构的基础 ,具体实施基层的动物、动物产品的防检疫工作。因此 ,深感肩负的责任重大。1 基层动物防检工作存在问题对照《动物防疫法》及其他兽医法规、规章、规定的防疫检疫制度和行业标准规范 ,日前我们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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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三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以新修订《动物防疫法》的贯彻落实为着眼点,市镇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系统地搞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为继续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三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以3.15宣传日为契机,对《动物防疫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动物产品购买等生活小常识进行了的广泛宣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