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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农机事故(即农业机械安全事故)是指农业机械驾驶员、操作员以及与农业机械运行有关的人员 ,因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 ,驾驶、操作农业机械在田间、场院、乡村道路行驶、作业或者通过其它道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但在处理农机事故时 ,下述一些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1农机事故的受案范围问题按我省农机安全事故处理的职责分工 ,拖拉机与拖拉机、拖拉机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由农机部门处理 ,拖拉机与汽车或其它机动车发生的事故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这个划分是比较明确的 ,但如果拖拉机与静止不动的汽车或其它机动…  相似文献   

2.
依据有关农机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为:负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和年度安全技术检验:核发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组织农机驾驶人考试,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审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负责处理本县境内及的农机事故;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检查,时纠正农机驾驶、操作违法行为等。  相似文献   

3.
1 全省农机事故情况 根据全省农业机械事故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农业机械事故311起,死亡31人,受伤110人,直接经济损失281.8万元,全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安委会目标考核控制指标以内,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 1.1 农机事故统计分析 (1)从发生农机事故的机型来看,311起农机事故中,发生联合收割机事故108起,占事故总数的34.7%;发生大中型拖拉机事故105起,占事故总数的33.8%;发生小型方向盘式和手扶拖拉机事故28起,占事故总数的9%;发生微耕机、脱粒机等其它农业机械事故70起,占事故总数的22.5%.综合以上分析,联合收割机和大中型拖拉机是易发生事故的主要对象,要加大力度对联合收割机、大中型拖拉机和微耕机等农业机械事故的防控力度,加强执法检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相似文献   

4.
从河北省实际看道路外农机安全监管法制手段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实施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内的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开展违章行为查处是农机部门的法定职责。农业机械运用在道路外的田间场院,做好道路外的农机安全监管应是农机郎门履行职责、遏制农机事故的主要内涵,是农机部门的“主业”。近年来,河北省道外农机事故呈上升趋势。据2006年上半年全省事故上报统计,发生在道路外事故19起,占事故总数的  相似文献   

5.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在从事农业生产中,经常会在恶劣的道路环境下工作.据有关资料显示,特殊道路环境下发生的农机事故,占农机事故总量的五成以上.因此,农机驾驶员必须要了解各种道路特点,掌握各种道路条件下的驾驶技巧,才能做到安全行车,高效率用车.  相似文献   

6.
<正>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在从事农业生产中,经常会在恶劣的道路环境下工作。据有关资料显示,特殊道路环境下发生的农机事故,占农机事故总量的5成以上。因此,农机驾驶员必须要了解各种道路特点,掌握各种道路条件下的驾驶技巧,才能做到安全行车,高效率用车。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大幅增长,各地农机保有量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农机安全风险在加大,对农机驾驶员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主要在乡间道路行驶,作业环境相对恶劣,事故发生几率较大.据有关资料显示,特殊道路环境下发生的农机事故占农机事故总量的五成以上.因此,农机驾驶员必须要了解各种道路特点,掌握各种道路条件下的驾驶技巧,才能做到安全行车、高效用车.  相似文献   

8.
为保障农业机械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级以上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工作。农业机械监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核发牌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驾驶人考试、发证、审验驾驶证,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检查,处理违法行为和农机事故。  相似文献   

9.
去年以来,湖北省当阳市部分农机驾驶人员因无牌行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和无夜间反光标识等违法行为,导致全市农机事故呈明显上升趋势。其中拖拉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与前年同比上升13%;发生在道路以外的农机事故与前年同比上升15%。  相似文献   

10.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工作受到各级政府、农机行政主管和农机监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如何快速、安全、有序地实施救援,严防事态扩大,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看法。一、事故类别重大、特大农机事故,是指农业机械在省养公路以外的县乡道路、村镇、田间和场院作业现场发生的影响重大或性质严重的事故。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根据农业部《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重大农机事故指:死亡1至…  相似文献   

11.
实施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内的农业机械牌证管理、开展违章行为查处是农机部门的法定职责.农业机械大多运用在道路外的田间场院,做好道路外的农机安全监管应是农机部门履行职责、遏制农机事故的主要内涵,是农机部门的"主业".近年来,我省道外农机事故呈上升趋势,据2006年上半年全省事故上报统计,发生在道路外的农机事故19起,占事故总数的51.4%,造成死亡10人,重伤10人.道路外农机事故高发及后果愈加严重的势态,为怎样做好农机安全监管提出了重要课题.从全省实际看,笔者认为法制手段缺失,是困绕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2.
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公安机关处理;在田间、场院、乡以下道路停放或者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农业机械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处理。我们在农机事故处理  相似文献   

13.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使用中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向公安交通部门或者农机监理部门报案。农业机械在公路上发生的事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机手要向当地公安交警报案。拨打报警电话122,或者就近向公路巡警报告,由当地公安交警处理。农业机械在公路外如乡村机耕路、田间和场院等地发生事故,  相似文献   

14.
拖拉机、农用运输车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使用中一旦发生事故,要视情况向公安交通部门或者农机监理部门报案。农业机械在公路上发生的事故,根据《道路交通管理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机手要向当地公安交警报案。  相似文献   

15.
<正>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的大幅增长,各地农机保有量逐年增加,随之而来的是农机安全风险在加大,对农机驾驶员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主要在乡间道路行驶,作业环境相对恶劣,事故发生几率较大。据有关资料显示,特殊道路环境下发生的农机事故占农机事故总量的五  相似文献   

16.
为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2009年,部农机监理总站在部分地区农机监理机构组织开展了拖拉机粘贴农机安全反光贴试点,试点结果证明对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拖拉机发生事故的概率降低了50%以上。为此,总站拟在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在全国选定50个县进行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  相似文献   

17.
正农业机械年度检验是法律法规授予农机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农机监理部门履行职责,加强监管,保证农机安全作业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对农业机械进行年度检验,可有效地提高广大机手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水平,改善拖拉机的技术状况,进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农机安全生产。自2014年以来,巨野县拖拉机年检率呈逐年下降之势,尤其是2019年,全县拖拉机年检率不足50%,这对农机安全生产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形势异常严峻。如何做好拖拉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率已成为摆在农机安全监理部门面前的一个十分严峻和亟待解决  相似文献   

18.
北京市农机监理部门以全市农机化工作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努力提高监管水平,作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他们与公安交管、安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在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农用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格查处拖拉机和农用车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违法载人、脱离年检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牌证、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参与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当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交管部门会及时通知当地农机监理机构,由农机执法人员协助处理事故;同时,  相似文献   

19.
《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从2004年5月1日起相继实施以后,农机驾驶人持证率和农机挂牌率、年检验率每况愈下,乡村道路上农用运输车、拖拉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法载人等违章现象上升,农机事故隐患增多,重、特大农机事故随时可能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已严重的影响着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据统计,陕西省宝鸡市十二个县区今年1-5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累计参加培训考证的机手下降50%,农机登记挂牌下降40%,检验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数量由往年的60.5%下降至今年的40.2%,重大农机事故上升61.5%以上。一、主要问题及原因1.政策…  相似文献   

20.
本刊讯(记者司法宗翁)近期,山东省梁山县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了由公安交管部门和农机监理部门共同组建的县交警大队第五中队,其职能是负责全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低速汽车、三轮汽车)、汽车等农机及机动车的道路安全检查执法工作。这是县政府根据《道交法》实施后农村道路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形势,积极创新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工作新模式的尝试。2004年《道交法》实施后,农机部门虽然由被法律赋予了对拖拉机的牌证管理职能,但是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农机部门将农用车管理权移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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