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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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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休闲垂钓不容忽视安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波 《农村电工》2003,11(5):22-22
笔者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和用电安全检查中发现,供电线路区域内有钓鱼爱好者在违章垂钓。殊不知,靠近电力线路垂钓,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供电设备正常运行,相当危险。为此,笔者与垂钓者进行了交谈,才知道垂钓者对头顶上空的高压线根本不在意,严重缺乏安全知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众所周知,钓鱼工具一般由含金属物质的材料做成,长期在水里浸泡,绝缘性能下降,极易导电。为了加强供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避免发生垂钓者的人身触电事故,供电部门早在1999年就对各管电职能部门做过防范(防人身伤亡、防电力线路事故跳闸)部署,…  相似文献   

2.
电力作为一种最基本的 能源,是国民经济及广大人 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东 西。由于电本身看不见、摸不 着,它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只 有掌握了用电的基本规律, 懂得了用电的基本常识,按 操作规程办事,电就能很好 地为人民服务。否则,会造成 意想不到的电气故障,导致 人身触电,电气设备损坏,甚 至引起重大火灾等。轻则使 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所 以,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 问题。 1触电电流的大小对人体 的危害程度 触电主要是指电流流经 人体,使人体机能受到损害。 人体对流经肌体的电流所产 生的感觉,是随电流的大小 而不同,…  相似文献   

3.
1悲剧的发生范某,江南某县马坡乡河涯村农民,37岁,由于私接电源线,造成了本村陈某和其儿子张某母子2人双双触电死亡的惨剧,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为了一点点私利,节省几元电费,范某曾多次私拉电源线进行窃电,农电管理人员虽然对其进行过多次批评教育,但他仍不思悔改。2000年6月底,范某旧病复发,再一次爬到村西头的电线杆上偷偷私接电线进行窃电,由于线路太长弧垂过大,有相当长的一部分电线落入其屋后的水塘中,造成了漏电。同时,也埋下了触电伤亡的祸根。7月27日晚10时许,本村村民陈某路过此处,碰到范某私…  相似文献   

4.
为确保全县人民国庆中秋节日用电安全及秋收期间的生产生活用电,献县电力局对辖区内输、配、变电设备进行了特别巡视、消缺。  相似文献   

5.
选用正确的用电保护措施,不仅关系到人身和用电设备的安全,同时也关系到电力系统能否安全运行。目前较多选用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有:接地保护、接零保护、熔断器保护、漏电开关保护、低电压供电等。我们只要根据不同的供电方式选用正确的保护措施就能确保安全用电。1 接地保护1.1 接地保护的定义。为防止电气绝缘损坏而发生人身触电的危险,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或固定底座与大地作良好地连接就称为保护接地。1.2 接地保护的作用。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三相三线低压供电系统中,当一相电压与电气设备发生碰壳连接时,如没有接地保护,…  相似文献   

6.
1 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事故后的调查组织问题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第七款7.4条规定:“县电力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派人赶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在事故原因未查清又未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破坏现场,不能盲目送电”;7.5条规定:“发生农村触电事故,县电力部门应派负责人会同县劳动、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 以上条款对发生农村人身触电事故后如何组织调查规定得非常明确。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  相似文献   

7.
周有道 《农村电工》2007,15(2):38-38
责任心使我注意到乡镇上的理发店、冷饮批发部等商户的用电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安全问题。(1)使用导线不规范。导线颜色不规范,导线种类  相似文献   

8.
1 竹林障碍带采的主要损失 1.1 发电损失 由于我县地处长江以北的山区,雨水偏少,水电站年利用时间一般都在3600小时以下,经济效益不高。4~6月份正好是丰水季节,也是树木枝密叶茂而引起线路故障多发时期,停电次数多,电站损失大。又因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每次从发生故障停电到检查处理完毕恢复送电,时间约需10多小时,有时长达20小时  相似文献   

9.
姚树林 《农村电工》2003,11(3):32-32
当电流通过人体时,被通过电的肌肉就会收缩,产生痉挛。如果触电人恰好是手抓导线,则由于肌肉收缩,导线将被手紧紧握住。此时人已失去控制这部分肌肉的能力,因此也就无法将导线摆脱或放开。这是电流通过人体时产生的生理作用造成的,而不是电对人手有吸力。此时,最简单的方法首先是断电,或是让触电者脱离地面,使之与地绝缘。这样触电者的手便会松开,从而与导线脱离。具体做法是:1如果电源开关或插座在触电地点附近,应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头。注意,拉线开关或手动开关只能控制一根导线,有时可能因接线有误切断零线而没有真正断…  相似文献   

10.
<正>实施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无论是从电力服务热线到党员服务队,还是从公司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我们每个人都要以"你用电、我用心"为己任,把国家电网公司新"三个十条"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的每个环节。针对当前农村用电存在的线下违章建房、违章植树,农田灌溉、抗旱违章用电,表后用电设施维护不到位,家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安装率、投运率不高等诸多问题,供电企业必须从源头破解管理难  相似文献   

11.
朱卓城 《农村电工》2003,11(6):30-30
目前,低压配电网有保护接地(包括中性点不接地系统的接地保护和中性点接地系统中的接地保护)和保护接零两种安全保护形式。所谓保护接地就是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装置进行良好的连接,以达到在电气设备因绝缘水平下降或损坏时,引起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带电,避免发生人体触电事故的一种保护方式。何谓保护接零?就是将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用导线与电力系统的零线可靠连接,以达到保护人身安全、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以上两种保护方式各有利弊,各有特色,用顺口溜评价它们是:接地接零姐妹花,一个I…  相似文献   

12.
1 农电管理体制改革,决定了供电企业必须转变观念 农电体制改革前,县供电企业对乡(镇)电管站及其所属电力设施的地位是作为政府的电力行政管理者,行使行业管理,可以发号施令、检查督促、处分、处罚。农电体制改革后,乡(镇)供电所是供电企业的一个分支机构,乡、村高压和主要低压电力设施收归供电企业所有,供电企业成了电力设施的所有者。由于县、乡(镇)供电系统一体化,电力安全规程的执行,农电安  相似文献   

13.
翟凯珍 《农电管理》2013,(Z1):138-140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农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对新农村建设和公共事业的投入逐年加大,农村地区小型基建、修路、居民建房、农业抗旱排涝灌溉等临时性小容量用电需求越来越多。由于临时用电具有分散性、隐蔽性、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多等特点,致使供电企业对临时用电的管理上难以监管到位。实施农村用电安全强基固本工程的特色做法坚持政企联动,夯实农村用电安全管理基础  相似文献   

14.
王正平 《农村电工》2003,11(8):44-44
编辑同志:近年来,随着农村固定电话的逐步普及和“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开展,有线电视电缆和电话线路由于没有专用线杆而与供电线路同杆架设,而且大部分架设极不规范,给安全供用电埋下了事故隐患。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路(以下称“两线”)与供电线路同杆架设,对电力部门有以下两大害处:一是不利于电工登杆作业。电信和电视线路敷设于低压线下面,对电工登杆作业形成障碍,稍不注意,则容易发生伤害事故。二是一旦发生供电线路倒杆断线事故,极易使杆下“两线”带电,导致用户电话和电视被烧毁或危及人身安全,形成不必要的民事法律诉讼。因此,笔者…  相似文献   

15.
李辉 《农村电工》2001,(6):36-36
1 形成电气火灾的原因1.1 缺乏用电常识。随着家用电器的普及,人们使用、接触电的机会不断增加。一般的用电常识得不到普及,对家用电器的安装使用似懂非懂,使用中存在火灾隐患。1.2 违章用电。用户用电不经电工安装,私拉乱接,使用挂钩线,用铜、铝线代替保险丝等;在用户增容时,原有线路不采取相应的对策,致使线路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线路绝缘老化引起火灾。1.3 电器安装不符合要求。电器安装时绝缘损坏,导线穿墙时不使用穿墙管而直接从墙孔穿过,插座、开关安装在有腐蚀性气体或潮湿场所。尤其宾馆、商场等在装饰时,只考…  相似文献   

16.
<正>在我国北方广大地区,农田灌溉的主要方式是依靠电力“机井”取水。每年的春耕、秋播两个季节,供电企业都要提前制定保障农业抗旱用电的有效措施。由于农田灌溉用电环境比较潮湿,在这个时期也往往因为部分农灌电力设施管理维护不到位、运行时间不固定、农村地区安全用电的意识不强、在“机井通”上私接电缆灌溉等各种原因引起人身触电风险。供电企业须要依法依规、尽职履责做大量的安全管理及服务保障工作。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的发生,一旦触电事故发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闫彦超  付建伟 《农村电工》2003,11(12):22-22
随着“两改一同价”工作即将落下帷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农村这一广阔巨大的电力市场与其相关的安全用电管理问题,显得愈来愈突出、重要。诚然,作为县(市)供电企业,只依靠自身建立起的“三级”安全网络,对农村的安全用电管理是远远不够的。笔者认为,如果在乡镇、村组设立农村安全用电领导组织,实行县(市)、乡镇、村组三级“联合管理”,将会把农村用电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减少到最低限度,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1村组参与安全用电管理是大势所趋众所周知,农村办电以来,农村安全用电宣传了几十年,但收效甚微,农户的安全用电意识依然很弱…  相似文献   

18.
时下,一些城市的电力设施被违章建筑“包围”的现象十分普遍,给城市供电和市民安全用电带来隐患,亟待相关部门联手进行综合整治。 电力设施被违章建筑“包围”存在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供电部门设计的配电专用箱地面被私自建设的车库房完全占据,还有的竞私自在配电箱上加了个框,用来存放杂物。一些歌舞厅干脆就把配电 箱放在自已的营业大厅内,并用装饰玻璃 进行简单装磺。一些饭店甚至于把箱式变 电站当围墙彻了进去,与空调器外接和操 作间排风口放在一起。也有的将箱式变电 站围到了酒…  相似文献   

19.
农村用电点多 ,面广 ,线长 ,加之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淡薄 ,在用电过程中 ,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用电事故 ,一旦造成人身伤亡 ,势必造成很大损失。那么怎样才能做好新形势下的农电安全管理工作 ,预防农电事故的发生呢 ?1 组建完整的安全保证体系我们在不增加岗位编制的基础上 ,通过对原中层科室职能的调整 ,专门组建了安监科 ,并由两名懂安全 ,会管理 ,责任心强的工人技师 ,担任安监科领导 ;注重发挥乡 (镇 )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在农电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设立村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联络员。形成了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分明、措施完善、稳定有序 …  相似文献   

20.
王再初 《农村电工》2003,11(3):17-18
1高电压作业适用高压无过错原则,但能证明触电者是故意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压、高空、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赔偿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以前,人们常将触电事故全部纳入高度危险作业之中,发生触电事故之后,判电力设施产权人甚至是电力企业承担责任。2000年11月13日最高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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