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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原化工部副部长谭竹洲,总有一种身心愉悦的感觉.老人非常健谈,话题自由充拘柬,我们甚至聊到了他最喜爱的高尔夫运动和眼下最时髦的影片《无极》。令人惊讶的是。老人举手投足间有明显的上海绅士作派。老人生于1936年,祖籍山东平度,年少随家人迁居上海,从1957年留苏归国后在上海塑料厂(上海化工厂分厂)作技术员,到上海有机化学工业公司任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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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兄妹三人抚养长大,现在都已经参加了工作。这几年,母亲的生活费用全部都由我们兄弟二人承担,由于我们收入低,经济上确有一定困难,我们提出要妹妹也负担一些赡养费,她却说:“我已经是出嫁的女儿,本身就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请问,她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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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0,(6):47-47
河南一读者来信咨询:我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兄妹3人抚养成人,并都参加了工作。这几年母亲的生活费用全部都由我和哥哥两人承担,由于我们收入低,经济上有一定的困难,我们提出妹妹也负担一些赡养费,她却说:“我已经是出嫁的女儿,本身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请问,她的说法对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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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头不高,年逾60的王鹤岭是河北省青县流河镇中蔡庄村农民。老人在当地也是个名闻十里八乡的“名人”。这辈子老人有两大心愿,一是女儿能跨进大学的校门,这个心愿早已变成了现实。再一个心愿是把自己多年培育的“卧龙槐”无偿献给2008年奥运会组委会。可是最后一件心愿至今也没实现,这有点让老人寝食难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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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波 《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14,(18):33-33
新疆沙雅县古勒巴格乡大学生村官热孜艳木·米吉提,自2006年起照顾非亲非故的孤寡老人艾孜买提·阿依沙,直至2013年底老人去世。8年里,热孜艳木为老人支付各种费用5万元,和丈夫一起陪老人走完生命的最后一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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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臣 《农村实用科技信息》2011,(9):73-73
编辑部:婆婆10年前去世。当时协议继父由他的亲生儿子赡养,老人的房产给他。5年前,继父儿子病逝,继父儿媳把老人撵了出来。法院近日判定,我们每家每个月拿400元赡养继父。这种情况下,我们有赡养义务吗?王女士据黑龙江金马律师事务所马占春律师:作为儿女(包括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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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来,他出资近9万元帮助辍学的少数民族孩子重返课堂、贫病交加的维吾尔族老人恢复健康,为生活困难的职工群众捐助食品和衣物。他是阿依古丽的汉族“爸爸”,库尔班老人的汉族“儿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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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新农村(黑龙江)》2013,(9):37-37
讨论这样一个老人为争座而殴打女孩,进而倡议老年人给年轻人让座的戏剧性问题,人们最不能也最不该忽略的是这样一个问题,一切应当遵从道德正能量.如果这个倡议偏离了道德正能量这个方向,其实就已经失去了意义——再次提醒,并不是所有的七八十岁的老人,都有让座的“能耐”,好多已经是病秧子,即便让座,我们敢座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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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很独立,80多岁高龄还坚持一个人住。对儿女们的要求是:“没事我不喊你们,喊了你们必须来”在四川成都市青羊区西御河街道五福街居家养老服务点,廖品泉老人边吃午饭,边看《海峡两岸》节目。服务人员知道老人的习惯,早早地就把电视频道调好了。廖品泉今年84岁,有3个子女,2007年老伴去世后,她便一个人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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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颠簸、转、换乘车,我们始终捧着这盒寿桃,既怕它碰了,又怕它化了。我们知道,这是为曾跨过三个世纪的交换期的顾庞氏老人献上的一份深深的祝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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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志超 《新农村(黑龙江)》2013,(14):9-9
春节期间,回乡走亲访友,看到农村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有相当一部分老人住在偏房、边屋里,说话无人听,吃饭不上桌。有的老年人还与子女分开,单独生活,子女照顾不周或无暇照顾为常态,饥寒无人知,病痛少人问。一位在外工作多年的亲戚回乡过节,看到自己长辈大多受到这样的待遇,不无感慨道:“这些年农村的经济发展很快,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敬老爱老的老传统却丢了,这种不拿老人当回事的现象真叫人寒心啊。”这一状况与我国其它地方相比也存较大的差距,比如我们邻省山东的一些农村,家中长辈必住上房,一日三餐必坐主位,老人有这样的地位,其它方面的待遇不言自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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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们村有两位五保老人,1992年进行土地调整时,村里给其中一位进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分了一口人的地,给另外一位不愿意去敬老院的老人分了两口人的地,又分别给他俩多加上3亩地。这些地由老人的亲属耕种并供养老人。1997年和1998年,两位老人先后去世,在今年分预留地的时候,村民要求抽回已故老人的土地。但是村里认为承包土地合同一定30年不变,这地不能抽回。请问,这样做有政策依据吗?建平县热水镇西岗村梁万恒梁万恒同志:您来信中提到的问题,我们请教了有关专家。第一,村里给五保老人分地是符合中央精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1号《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第九条规定,“五保供养的内容是:(一)供给粮油和燃料;(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三)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四)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第十条规定:“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由于农村的情况不同,村里按照略高于村民的标准给五保老人分地,是正确的。第二,关于是否可以抽回已故五保老人的承包地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批转《农业部关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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