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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使用权发生了转移,林业生产的模式与制式也发生了转换,派生出新的林业生产结构和经营格局。这些变化对于森林后备资源的培育方式产生较大影响。文章通过对林改后形成的新林业生产格局、造林、管理现状及林改后森林后备资源培育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以确保林改后培育高质量森林后备资源,保证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增长为目的,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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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县林权纠纷的成因及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简要介绍了辽阳县集体林权改革的基本情况,分析了辽阳县在集体林权改革中出现林权纠纷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解决林改后出现的林权纠纷问题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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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县是山西省林改试点县之一,于2009年6月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林改后,林业如何发展成为我们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笔者从林改后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措施两方面进行论述,提出了加强林业宣传教育、改善公益林补偿低现状、加大信贷投入、规范集体林权流转机制、提高林业科技应用水平、引导林业产业发展、推进林业配套改革7项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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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是我国南方重要的集体林区之一,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融水县集体林改于2009年7月正式启动,至2011年底主体改革基本结束,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通过对融水县开展集体林改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全面推进林改配套改革,加大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抓好森林资源培育,加快科技兴林步伐,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为完善融水林权制度改革、做大做强林业产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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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蕾 《绿色中国(A版)》2008,(5)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本文基于江西、福建、辽宁、云南四省的农户调查,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后农户相关情况变化进行了对比分析,结果显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农户生计有显著影响,林改后农户林业收入明显增加,并且农户对林改政策的了解和林权证的发放是影响林改成效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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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对乡村治理效用影响的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从乡村治理的角度探讨集体林权改革带给林区农村除经济方面以外的其他各方面的效用。论述了林权改革对林区稳定的作用、宣传作用;探讨了林改给林农思想观念与生活方式带来的变化,指出了林改促进了村容村貌以及社保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基层组织建设与村民的自治,并且林改催生的林业合作组织同时具有乡村治理的效能。因此得出了结论:集体林权改革对林区农村乡村治理效用存在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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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随着林改的不断深入,市场机制被引入林业经营之中,有效破解了长期制约我国林业发展的体制性难题。但是,林改后的林区治安形势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应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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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林改,破解林业发展困局——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回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连续三年被列为我国农村改革重点工作之一。为推动林改,破解林业发展困局,云南省借鉴福建、江西等地的经验,通过均山、均股、均利等形式将全部集体林产权落实到户。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林农爱林护林的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林农增收。云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显著,但林改后的不和谐问题和矛盾也不可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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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先后在海南和浙江省召开了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纠纷仲裁现场会,高度重视解决林权纠纷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存在的问题。虽然这些问题不是林改本身的问题,但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甚至一定程度上激化,影响了确权发证和林改的进程。由于纠纷存在的复杂原因,经过多年政策变化,加之现实诉求强烈,解决起来难乎其难。我省在林改推进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改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妥善处理林权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贯穿林改工作始终,积极主动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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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一种拓展和延伸,是对已有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对于培育林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林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集体林权制度也改变了以森林、林木和林地为标的物的权利分配结构以及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因此也是对林业法律关系的一次重大变革。以法律视角考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以更加清晰地辨明林改背后的法律因素,透彻地剖析林改体现的法律实质,对于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法理研究、开展相关法律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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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宁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管理工作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由于安宁市林地管理采取集体统一和模式化管理的形式以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均山到户,给林地管理工作带来了一些新问题,加大了对林地监管的难度.文中分析了林改后林地管理中凸现的实际权利不到位,林权流转平台尚未完善,林农主体地位得不到兑现,林权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管理队伍不健全等问题.藉此,提出稳定林权,还权于民,规范林权流转机制,完善林业纠纷解决机制,依法依规保护管理林地,明确管理责任等加强林地管理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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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在开展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就是彻底解决林业责任主体不明确、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而森林资源公正、有序、合理转让是实现林改目标的关键所在。若森林资源不能顺利转让不仅影响林改进程而且还会引发更多的林权纠纷和信访事件。如何使森林资源得到公正、有序、合理转让,笔者谈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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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西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林改后,拥有林地的广大农民应该怎样发展?基层林业部门如何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林业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从本期起,本刊将在《林改风云》栏目刊登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系列文章,探索林业持续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