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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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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搬迁启事     
根据我部《关于加强未通过GMP检查验收兽药生产企业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5]45号),2006年1月1日零点对未通过GMP检查验收的兽药生产企业予以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全部产品批准号。我部第426号公告和《关于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5]35号)也规定,2005年12月底之前取得兽药GMP证书的企业,可以申报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逾期不予受理。但鉴于今年下半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任务繁重,兽药GMP验收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保证兽药GMP验收质量及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依照农业部第202号公告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2005年10月21日.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未通过GMP检查验收兽蒋生产企业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5]45号).其中规定:[编者按]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新的法规不断完善兽药管理,逐步规范了兽药市场,大大提高了兽药质量。但当前流通领域兽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未通过GMP检查验收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产品在流通领域仍然存在2005年10月21日农业部公布的农办医[2005]45号文件:《关于加强未通过GMP检查验收兽药生产企业后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强调:2006年1月1日零时起在全国实施“零点行动计划”,对未通过GMP检查验收兽药生产企业进行查封,责令其停止一切生产活动,注销其全部产品批准文号,吊销生产许可证。  相似文献   

4.
鉴于今年下半年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任务繁重,兽药GMP验收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进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农业部办公厅于二00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发布农办医[2005]56号文件,通知对禽流感疫情应急期间兽药GMP验收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5.
<正>农办医[2010]72号为加强兽药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第11号,2002年),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现予印发。本标准自  相似文献   

6.
为加强兽药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兽药GMP检查验收工作质量,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第11号,2002年),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现予印发。本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兽药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农办医[2006]6号)届时废止。  相似文献   

7.
为减轻企业负担和检查验收工作压力,2005年4月27日,农业部发布了第496号公告,取消了预验收和静态验收,并修订发布了新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2005年末,根据兽药企业申请GMP验收的实际情况和动物防疫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突发事件,农业部发布了《关于禽流感疫情应急期间兽药GMP验收及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调整的通知》,2006年又陆续定发了在粉剂基础上增加预混剂和飞行检查等制度。  相似文献   

8.
正2018年4月20日,为加强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新建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GMP检查验收,依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建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GMP检查验收细则的通知》(农办医[2013]7号),农业农村部组织制定了《新建兽用粉剂、散剂、预混剂生产线GM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共包含219项条款,内容包括机构人员,厂房设施设备,生产与管理,产品销售与回收等。  相似文献   

9.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和《关于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05]35号)要求.经审核.现公布首批《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附件1,简称《标准目录》)及试行兽药质量标准(附件2,简称《试行标准》)、《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报企业目录》(附件3,简称《申报企业目录》)、《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附件4,简称《受理目录》)、《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附件5,简称《废止目录》)和《水产用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技术协作组企业名单》(附件6,简称《企业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0.
农业部办公厅于 2 0 0 1年 3月 1 5日发布农办牧[2 0 0 1 ]2 1号《关于公布兽药 GMP合格车间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简称兽药GMP)、《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 ,我部组织的兽药 GMP验收检查组对成都乾坤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的片剂车间进行了兽药 GMP达标验收检查 ,检查结果符合规定标准。经审核 ,现批准成都乾坤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片剂车间为兽药 GMP合格车间 ,并核发《兽药生产车间 GMP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期满前 6个月 ,成都乾坤动物药业有限公司需向我部提出再检查申请。农业部…  相似文献   

11.
2009年9月29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农办医[2009]58号文件,公布了2009年第二期兽药GMP飞行检查结果。农业部依法对四川齐全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6家兽药生产企业进行的兽药GMP飞行检查,以及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蜂用兽药GMP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农医药[2009]38号)精神,对四川省雄丰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15家蜂用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的检查结果如下。  相似文献   

12.
《中国兽药杂志》2003,37(6):14-14
近年来 ,部分兽药生产厂家将安瓿瓶包装兽用注射液改为西林瓶包装 ,由此引发了一系列产品质量问题。对此 ,农业部办公厅于 2 0 0 3年 5月 2 2日发布《关于西林瓶用作最终灭菌小容量兽用注射液容器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牧 [2 0 0 3]32号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 ,农业部不再受理兽药生产企业西林瓶装注射液生产线的兽药GMP检查验收申请。二、已有西林瓶装注射液生产线的兽药生产企业 (包括已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企业 )必须在 2 0 0 3年底前完成以下试验 :(一 )参照《兽药澄明度检查标准》(农牧发 [2 0 0 2 ]1 2号 )要…  相似文献   

13.
《中国兽药杂志》2001,35(6):35-35
我国农业部办公厅分别于 2 0 0 1年 9月 1 3日及 1 0月 2日发出农办牧 [2 0 0 1 ]6 2号及农办牧 [2 0 0 1 ]6 7号通知 ,全文如下 :关于公布兽药 GMP合格企业 (车间 )的通知农办牧 [2 0 0 1 ]6 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 (农牧、农业 )厅 (局、办 )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兽药 GMP)、《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规定 ,我部组织的兽药 GMP验收检查组对福建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江苏牧王药业有限公司 (原江苏丰山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和山东齐鲁动物保健品厂粉剂车间进行了兽药 GMP达标检查 ,检查结果符合规定标…  相似文献   

14.
农办医[2006]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办),兽药监察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近几年,我部全面推行兽药GMP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清理兽药地方标准活动,并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出台相关管理政策,针对兽药产品市场流通和流通时限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据反映,个别地区因对兽药管理政策理解不够,执行上仍存在偏差。为维护兽药管理政策的严肃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农业部第560号公告和《关于清查金刚烷胺等抗病毒药物的紧急通知》(农医发[2005]33号)规定,列入560号公告《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序号1…  相似文献   

15.
《中国兽药杂志》2005,39(8):23-23
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经现场检查及审核,农业部于2005年6月23日发布农业部第513号公告,批准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等21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并颁发《兽药GMP企业证书》;于2005年6月24日发布农业部第514号公告,批准宁波第二激素厂等5家兽药生产企业为兽药GMP企业,并颁发《兽药GMP企业证书》。兽药GMP合格企业目录(1)企业名称检查验收范围检查验收状态证书编号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病毒组织灭活疫苗、细胞灭活疫苗动态(2005)兽药GMP证字133号石家庄九通…  相似文献   

16.
《农村养殖技术》2005,(6):53-53
近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实施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备案公布制度的通知》(农办医[2005]16号),自2005年5月起实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备案、公布制度。  相似文献   

17.
本刊讯今年12月31日是我国强制执行兽药GMP的最后期限。截止到2004年年底,我国共有300多家兽药企业(车间)通过GMP验收。近两年,兽药生产企业GMP建设、改造无疑成为行业热点。农业部对于实施GMP的进程也明确发文公告,实施兽药GMP对兽药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巨大促进作用已被通过GMP验收的企业发展实践所证实,但是仍有一些生产企业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认为到2005年底政策会变,或标准会降低等,农业部有关官员对此明确表示,国家的政策不会改变,GMP时限不延长,标准不降低。关于兽药GMP实施的标准、时限、程序、步骤等,将继续按照农业部2002年发布的《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第11号)和202号公告(实施《兽药GMP规范》的有关要求)的规定办理。相关链接:农业部202号公告中与2005年12月31日有关的内容:自2002年6月19日至2005年12月31日为《兽药GMP规范》实施过度期,自2006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兽药GMP规范》;未取得兽药GMP合格证的兽药生产企业和兽用生物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的兽药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一律不超过2005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18.
信息大观     
为进一步规范兽药GMP检查验收活动,加快兽药GMP实施进程,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修订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6月1日施行。原《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67号)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05年6月1日起取消兽药GMP静态检查,对检查验收通过企业核发的《兽药GMP证书》有效期均为5年。二、新建企业取得《兽药GMP证书》后,应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向农业部申请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和…  相似文献   

19.
《中国动物保健》2011,(2):66-66
近期,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农办医[2010]98号"文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第三期兽药GMP飞行检查结果的通报》。通报中称,农业部在依法对江西创欣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现代大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重庆市中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了兽药GMP飞行检查中.  相似文献   

20.
信息     
农业部新批准的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目录根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经现场检查及审核,农业部于2005年3月23日发布农业部第483号公告,批准北京清波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兽药生产企业(车间)为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于2005年4月6日发布农业部第487号公告,批准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等14家兽药生产企业(车间)为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并颁发《兽药GMP企业(车间)合格证》。兽药GMP合格企业(车间)目录(1)企业名称检查验收范围检查验收状态证书编号南阳市理邦制药有限公司小容量注射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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