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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处山林权属纠纷讲座——山林纠纷的类型和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省尚未处理的山林权属纠纷,一般情况都比较复杂,调处难度较大,有的因未妥善处理,不断发生滥伐林木、甚至引起群众性械斗事件发生,造成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因此,对山林纠纷的调处必须从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管理出发,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认真地进行协商解决。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政策、法规,解决好山林纠纷,本刊以“讲座”的形式阐述有关内容,请作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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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家对林业项目的扩大开发,农村集体林区的森林、林木、林地经济价值有了显著的提高,林业生产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是,近年来农村集体林区山林权属纠纷时有发生,直接影响着当地林业项目的开展,甚至引起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斗殴,造成流血事件,成为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之一。当前农村山林纠纷隐患浅析 1.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遗留问题一些村屯的部分山林,一直以来因历史各方面原因都没有明确所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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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越秀公园山林绿化改造的生态功能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依据适树适地的原则,注重对生殖带植物的应用;充分利用太阳能,形成致密的林相结构,提高叶面系数;按植物的生命机理,组成生态群落;结合公园的主要功能,营造良好景观,维系生物多样性,营造良好的公园生态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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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国彪 《绿色中国(A版)》2009,(7X):12-16
<正>7月14日,在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厅局长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指出,各地一定要紧紧抓住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的历史机遇,开动脑筋,精心谋划,高位推动,千方百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改革不断推向深入。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社会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更加关注,目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持了良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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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ISO9000质量认证实践中,企业既可以进行产品质量认证,也可以仅对其质量体系进行认证。比较而言,前者是较为全面的认证,其认证依据是产品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目的是证明某产品已建立了一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企业能够稳定提供符合特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产品。而质量体系认证的依据是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目的是证明该企业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它和产品或服务认证无关。本文仅对上述两种认证作简要分析和说明。一、产品质量认证ISO/IEC导则7“适用于产品认证的标准的要求”,及我国国家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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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现有山林的80%以上属于乡村集体所有,80年代在完成林业“三定”的基础上,按照“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基本原则,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组建林业股东会,负责集体林的生产管理,实施山林管护承包,集体管理明确以村级为主,有效地激励了林区群众的造林护林积极性,促进了林业快速发展。但是,十多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林业实施分类经营,林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呈现,特别是集体林普遍存在着林木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突出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