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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民参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涵、村集体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集体生产和公益  相似文献   

2.
<正>"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农村税费改革后,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村民参与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桥涵、村集体植树造林、环境整治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的主要形  相似文献   

3.
一、一事一议的概念 中央[2000]7号件规定,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务积累工和义务工。村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劳务,实行一事一议,由村民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实行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和上级审计。对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实行上限控制。我省规定,最多每人每年不能超过12元。  相似文献   

4.
国务院出台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的一项配套改革措施。本着"农民的事情,农民自己商量办,大家出钱办"的原则,村里要办诸如架桥修路、植树造林等公益性事业,可以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向农民筹资筹劳。可以说,"一事一议"极大地保护和调动了农民的  相似文献   

5.
“一事一议”资金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新调整的一个会计科目,它所核算的资金属于集体资金,主要包括与村民生活和生产密切相关的,必须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兴办的农田水利设施、人畜吃水设施、村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工程等全体村民直接或间接受益性设施和项目等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一事一议”资金的筹措由本村村民负担并通过规定的程序进行限额审批。经过批准的“一事一议”资金,要根据鲁农经站[2002]4号《通知》精神,  相似文献   

6.
一、充分认识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发展农村公益事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 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和农村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村级运行机制、经费来源等发生了很大变化.村级向发展集体公益事业,除政府补助和市场运作外,还需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部分资金和劳务来解决.  相似文献   

7.
一、村内开展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作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作为税费改革配套政策和措施,对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起了—定的积极作用。一是减轻了农民负担。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生产,进行公益事业,其筹资项目、筹资标准等必须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未经讨论通过,而任意向农民收取费用,农民有权拒绝缴纳,有效扼制了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现象,使农民负担大幅度降低。二是增强了农民的民主意识。  相似文献   

8.
“一事一议”是指村民兴办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维修、植树造林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2011年,河南省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改革.  相似文献   

9.
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农业部出台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中规定,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是村办公益事业。村办公益事业是指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项目,主要包括:村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村内街道和生产道路修建养护、植树造林、人畜用水设施建设维护以及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其他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项目。  相似文献   

10.
"一事一议",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的资金和劳务,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伴随着财政奖补工作的全面推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  相似文献   

11.
"一事一议"筹资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政策,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后,由村民决定对村内兴办农田水利建设、修建村级道路等集体生产生活公益事业是否出资。内黄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滞后,需要  相似文献   

12.
正我国在施行农村税费改革时,为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机制,取消"村提留"和"两工",探索建立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2010年,河南省政府出台《河南省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10]36号),迄今已施行了8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问题?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如何助力乡村振兴?这些问题值得思考和研究。一、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情况自2010年河南省被列入全国一  相似文献   

13.
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和农村"两工",农村公益事业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较好地解决了村级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问题。为推动村民筹资筹劳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建议从六个方面加强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促进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直接关系到村内集体公益事业的兴办,更直接关系到农民的负担。介绍了“一事一议”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办法,推动农村物质基础建设和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5.
暴元元 《河南农业》2014,(17):61-61
<正>安阳市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自2011年全面实施以来,在全市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上限控制,事前预算,决算公示,一事一议,一事一清"的原则,坚持把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和新农村社区建设、重点扶贫、整村推进等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最急需、群众愿望最迫切的村内道路硬化、饮水安全、农田水利、文化基础设施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县(区)所辖乡(镇)开展了一事一议行政村所占的比例及完工率、村民一事一议  相似文献   

16.
自农业部出台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对解决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缺乏,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产生了积极作用。用好用活"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引导农民自愿通过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  相似文献   

17.
分析宁洱县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发展历程及发展现状,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发展对策。  相似文献   

18.
《新农村》2007,(11):1-2
为规范村级集体兴办公益事业筹资筹劳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精神,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1·筹资筹劳原则、对象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投劳的,必须采取“一事一议”方式。(1)筹资筹劳原则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2)筹资筹劳对象筹资对象一般为本村在册户籍人口和其他常住(半年以上)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上述受益人口中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的劳动力。2·筹资筹劳范围(1)适用范围①筹…  相似文献   

19.
一事一议     
《农家致富》2012,(19):53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程序江苏省阜宁县罗桥镇读者黄某来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发挥了较大作用。请问: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程序如何?答:农业部近期出台《规范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操作程序的意见》,意见规定筹资筹劳议事范围为建制村的,筹资筹劳项目方案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3以上的村民代表提出;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对筹资筹劳项目方案进行评议。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  相似文献   

20.
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后 ,村内兴办农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 ,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向农民筹资 ,因此 ,“一事一议”成为税费改革后农村广大群众和各级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一事一议”项目运作中引入“参与式”机制 ,有助于规范操作 ,民主决策 ,做到公千、公正、公开 ,真正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一、“参与式”应用在农村“一事一议”项目中的重要意义农村项目建设中的“参与式”是指村民广泛平等地介入到项目的选择、预算编制以及项目的实施、监测与评价等各个运作过程。参与村民是项目的决策者、拥有者和利益分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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