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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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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浅谈畜产品药物残留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国娟 《畜禽业》2003,(5):62-63
畜产品是指动物生产的肉、蛋、奶等可食性组织及其加工产品,它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营养和美味佳肴,但近年个别经营者由于追求产品数量、效益而忽视了畜产品的质量滥用兽药、添加剂、甚至违禁药等,造成畜产品药物残留,给人们的健康造成了危害,也妨碍了我国畜产品正常出口,为了确保人民健康,保证畜产品质量,国家己于1999年起实施兽药残留监控的年度计划。重要的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及动物源食品中残留物质监控计划》和《官方取样程序(农牧发犤1999犦8号文)、《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牧发犤1999犦17号文)等。1导致畜产品药…  相似文献   

2.
长万龙 《畜禽业》2013,(8):48-50
积石山县是一个少数民族集聚的贫困县。近年来,在历届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积石山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推进执法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监管力度;强化领导,加大宣传,有重点、全方位、多角度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相似文献   

3.
中草药在畜产品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与中兽药研发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茂 《畜禽业》2012,(4):39-40
<正>近年来,我国畜牧养殖业有了较大发展,但是在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的同时,兽药、饲料添加剂、消毒剂等大量使用造成畜产品中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并导致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我国中草药资源丰富,具有纯天然性、低毒、无残留和不产生抗药性等优点,对增强动物机体抗病力和保证畜产品安全的重要作用应该充分认识。  相似文献   

4.
《畜禽业》2022,(1):83-84
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临近,加强北京、张家口等供应奥运基地的畜产品质量监测对保障冬奥会食品安全方面尤为重要。从畜产品兽药及添加剂超标典型案例切入,就保障冬奥会畜产品安全监管措施进行探讨,以保障冬奥会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不发生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  相似文献   

5.
张发莲 《畜禽业》2013,(8):23-25
动物性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动物性食品安全的重点之一是控制动物性食品的兽药残留。文章通过探讨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阐述了残留的原因,提出了控制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的对策等,以达到建立健全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控制的机制和方法,防治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的发生,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多次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引起不安全的因素有兽药残留、使用违禁饲料添加剂、动物疫病、环境污染、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不清等。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加快发展无公害畜产品认证、全面推行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投入品生产、使用环节监管力度等。  相似文献   

7.
《畜禽业》2017,(6)
做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同时有效的兽药残留监控工作可以提升畜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对兽药残留的危害和应对策略进行分析,旨在提升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水平。  相似文献   

8.
<正>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是一个涉及养殖,饲料,兽药,防疫,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的复杂系统工程,只有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规范控制并相互连接制约才能保证和提高畜产品的安全。本文就如何生产安全的畜产品提出一点意见和建议:1养殖生产环节1.1场址选择,应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第19条规定及《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办法》第五条规定,养殖场址选择应远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屠宰加工场所,集贸市场,种畜禽场,诊疗场所,远离居民区,人口集中区及公路铁路等交  相似文献   

9.
《畜禽业》2017,(9)
兽药在畜产品中的应用愈发广泛,而兽药残留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且不利于畜牧业发展。以发光细菌发光原理,通过测定磺胺类等兽药在不同质量浓度下的反应,判断出产品是否存在兽药残留情况,希望能够为国民提供安全、健康的畜产品。  相似文献   

10.
吴英娟 《畜禽业》2007,(4):18-19
<正>近年来,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我国畜产品因动物疫病、兽药残留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已成制约其进入国际市场和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因素。为维护消费者健康,促进我国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动物饲养、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和个人必须按规定生产无公害畜产品,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加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强化无公害畜产品从饲养  相似文献   

11.
《畜禽业》2016,(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要保证畜禽及其产品的质量安全就必须控制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而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则是保证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控制点。笔者针对农村无害化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规模养殖、建立健全无害化处理网络和加强技术、队伍建设等一系列完善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措施的建议。  相似文献   

12.
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是食品安全的有力保障,也是规范使用兽药的风向标,那么,在日常养殖过程中,我们该如何使用兽药,使之既能保证食品安全中的兽药残留标准,又能最大限度地治疗动物疾病,提高生产效率。可将兽药分为以下4类,即不需要制定最高残留的兽药;需要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兽药;按质量标准、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可以用于食品动物,但不得检出的兽药;禁止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  相似文献   

13.
《畜禽业》2017,(Z1)
为了进一步摸清黔东南州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为各级领导提供食品安全科学决策依据,根据黔东南州2015年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分析,查找出存在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问题,并提出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李鹰 《畜禽业》2004,(9):2-5
兽药是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的有力武器,其不合格产品或使用不当不仅直接影响了动物疾病的防制效果,而且其在动物体内的残留通过食物链影响到人民身体健康。为提高我国兽药生产水平,规范兽药生产活动,保证兽药质量,农业部于2002年3月19日发布了新修订的《兽药GMP规范》,自2002年6  相似文献   

15.
《畜禽业》2022,(1):79-80
兽药是动物疫病防治与保证其健康生长的必备物质,也是推进畜牧产业发展的重要投入品,兽药的正确使用直接关系到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兽药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的整个过程都需要受到严格监管,兽药残留也不例外,只有把握好每个环节,才能保障畜禽产品的安全。对于当下存在的一些兽药残留监管问题,基层部门需要引起重视并妥善解决,进而降低食品安全的隐患。基于此,先概述广西兽药残留监管现状,再分析基层兽药残留监管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基层兽药残留监管问题解决建议。  相似文献   

16.
《畜禽业》2014,(4)
<正>兽药使用安全事关畜禽动物安全及其经济效益,事关人们食品安全。近年来,随着畜禽养殖数量的增多和养殖规模的扩大,因不规范使用兽药而产生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已经不断引起人们的关注与重视。笔者根据长期基层工作经验,现将基层兽医从业人员如何保障用药安全浅谈如下。1基层兽医用药现状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目前,养殖用药大多还处于疾  相似文献   

17.
正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对畜产品质量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动物产品中药物残留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隐患依然存在,由畜产品中药物残留问题引起的危害人们身体健康乃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畜产品中药物残留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1畜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的主要原因1.1兽药残留畜产品中药物残留是指在养殖过程中为防病治病而人为使用的在生物  相似文献   

18.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农业部公告第193号)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相似文献   

19.
畜产品作为人们生活必需品,其质量与安全直接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然而兽药的滥用、畜产品病害、残留药物等问题,导致众多问题食品曝光,引发了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反思,通过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就如何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2]。  相似文献   

20.
正本刊讯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根据《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4月1日,农业农村部印发《2021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渔发[2021]8号),内容如下。工作任务(一)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1.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重点监测北京、天津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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