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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11,(5):48-48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补助资金12.1亿元.扶持产业化经营财政补助项目2473个.重点扶持各地建设蔬菜等设施农业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基地以及农产品加工和储藏保鲜项目。在进一步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同时,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央财政安排的12.1亿元资金中.6.8亿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I753个,5.3亿元用于扶持龙头企业项目720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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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11,(9):3-3
为充分发挥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贴息资金和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资金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中的作用,财政部决定从2011年起,采取中国农业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每年由双方合作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实施合作项目的基本条件如下:一是合作项目以固定资产项目为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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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国节水灌溉的发展,从1985年开始,国家分五年安排了2.136亿元的喷灌贴息贷款,用来发展喷灌和微灌。贷款是由用户提出申请,经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银行评估审查立项,通过银行发放,国家财政给予贴息扶持。利用贴息贷款发展喷微灌,将长期依赖和无偿使用国家资金投人的方式,改变为多途径集资(包含了利用银行信贷有偿使用资金这一部分),从而扩大了资金的渠道来源。五年来,通过各地农业银行发放贴息贷款共1.5亿元,其中用于喷微灌工程建设贷款1.27亿元,用于喷微灌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贷款2 300万元。通过工商银行发放的喷灌设备技术改造的贴息贷款共6 365万元。国家对发展我国节水灌溉事业十分重视,财政给予了极大的扶持,截止目前,财政部已拨付贴息达到2 000万元。贴息贷款五年来的实施情况表明,采用这种方式推动喷微灌事业的发展是可行的,深受各地欢迎,效果是好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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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10,(1):2-2
财政部与国家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积极开展合作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通知》,从2009年起,国家农发行给予贷款、中央财政给予贴息.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的种养殖基地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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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10,(3):I0004-I0004
为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步伐,丹东市修订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财政贴息扶持办法》,各县(市)区也分别制订了扶持或奖励政策。农业部门协调财政部门放大了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政府担保资金规模.同时筛选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项目60个向银行推荐。到目前为止,金融部门对农产品加工园区、企业重点项目贷款额度已突破5亿元。培育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297户,全年实现销售收入158亿元。实现利税10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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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扶持,延长农业产业化链条,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以有偿与无偿相结合为主要方式,通过对这种资金扶持方式的利弊分析.提出了保证资金偿还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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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化与电气化》2010,(11):49-49
新泰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从2009年开始连续5a,每年从市财政列支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农业产业化的支持和扶持。凡建在本市范围内包括国家、省、泰安市级在内的所有新建农产品加工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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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家财政给山西省下达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500万元,重点用于10个国家级项目县;省财政也安排了该项资金581万元,用于40个省级重点县和65个一般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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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是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构建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农村繁荣、推动农民增收最直接、最有效途径。芷江侗族自治县自1995年开始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累计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874万元,共组织实施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7个,产业化经营项目9个,改造中低产田13.6万亩,新增优质超级稻标准化生产基地4万亩,建成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7个.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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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和农业局联合制定了《北京市贷款购置农业机械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北京市农机大户、大型农机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购买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急需的大型、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实行贷款贴息制度。 相似文献